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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17 10:29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税务稽查主业,严格落实税收法定的基本原则,牢牢把握税收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时代性;树立“法治才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切实以纳税人为中心,坚持实事求是,包容审慎,统筹协调稽查执法的刚性与柔性,处理好惩戒违法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弘扬宪法精神,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上级税务工作会议和稽查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围绕税收高质量发展总目标,找准“三维”定位,以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为引擎驱动,突出党建引领,发挥“旗箭卫航”品牌效应,以抓紧抓实“五个抓手”,推动实现党建水平、办案水平、执法水平、共治水平、队伍建设水平“五个提升”,为厦门税收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助力厦门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快速打击留抵骗税。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创新办案方法,形成打击骗取留抵退税案件“快查快结”新模式,率先曝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案例受到上级领导肯定批示。

二是常态化开展积案清理。攻坚克难,总结应用经验,全面梳理积案情况,精细部署积案清理常态化工作,如期完成本年积案清理任务目标。

三是精准做好打骗打虚。认真贯彻落实打骗打虚常态化工作要求,坚决遏制骗税和虚开违法行为的高发势头,双打大要案成果显著,配合公安经侦对“6.02”团伙虚开案、“6.09”出口骗税案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产生较大震慑力。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大力推进《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落实,细化任务分工,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措施,推广“三查”柔性执法新方式,编制《“四精”打法全环节赋能稽查利剑作用》改革创新案例。

二是在稽查案件查办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2版)》,新出台的《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规定,强化法治规范。

三是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规整分类,定期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分析交流会,对疑难、重点案件涉及的政策难点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推动法律正确实施。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制度,落实局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我局权限内的人事奖惩、人员调整、大项经费开支、基建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都经过集体研究审议,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不同意见,使各项决策真正体现集体意志,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二是认真落实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对企业拟采取收缴、停止发售发票的征管建议进行集体审议;涉及对企业采取停止出口退税权的报批事项逐户进行审议;提高税收执法质量,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三是依规开展税收案件集体审理工作,对于查处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及时提请集体审理委员会开展集体审理,同时将符合条件的重点案件、重大税务案件提请上级部门审理。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推行“三项制度”,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出台的实施办法、事项清单及工作指引,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促使稽查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合法合规。

二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参照2022年正式施行的《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统一稽查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保护被查对象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开展风险防控,组织学习总局风险指引手册,结合稽查规范查找稽查风险,制定防范措施。以开展稽查执法风险自查、案卷评查、上海特派办经济责任审计等督察审计工作为契机,对发现问题进行立行立改,落实责任追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在节假日期间成立特勤队,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拒开发票,涉及偷、逃、骗、抗等涉税违法行为的举报事项。轮值的特勤队人员全天候待命,并随身携带税务检查证,节假日值班人员接到事项紧急的举报电话,就由我局轮值的特勤队人员负责做相应处理。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保障被查对象陈述申辩、要求听证权利,执法人员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阶段,主动告知被查对象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罚款10000元以上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全年应被查对象要求,举行1场听证会。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答辩工作,充分保障被查对象法定救济权利,全年进行行政复议答辩3件,行政诉讼答辩3件。

三是认真开展信访处理工作,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的信访权利,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就地解决信访群众合理诉求,使民情、民意顺畅上达。

四是积极完善失信行为的信用修复,全年对41户次的失信行为进行了信用修复,同时对失信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进行依法诚信纳税教育培训,向“黑名单”企业释明信用修复的方式,助力“黑名单”企业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开展信用修复。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局对照有关规定梳理、编制了执法人员清单、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检举途径、权责事项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动态更新。

二是在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稽查执法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执法文书送达公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黑名单”等内容,并按规定在对外网站上进行了双随机抽取结果及查处情况公示。

三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创新实施“3X3”全链条全覆盖全周期监督方式,通过建立完善纪检专责监督、职能科室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等三项机制,加强对“两权”运行的“全链条”监督;根据稽查案件查办时点的查前、查中和查后采取针对性举措强化稽查工作监督“全覆盖”。通过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稽查全链条监督、全过程覆盖,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多措并举提高信息化运用水平,解决各业务部门的系统问题,完成准入系统、邮件系统、协查系统等应用系统及信息化设备运维工作;做好金三系统等各类系统平台的软硬件运维、金三系统取数管理。

二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开展信息化专项整治工作,对机构改革以来我局涉及的信息化项目,组织各职能组对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立查立改。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抓党建强引领,提升稽查工作站位,在坚持落实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党总支学习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基础上,创新形式,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的学习,围绕市局“四高”战略愿景,谋划、推进、落实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按要求向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报告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并对外发布。

三是强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今年重点学习了涉嫌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的分类处理意见、新修订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新《行政处罚法》在税务执法中的适用等内容,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推动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执行法律。

一年来,我局聚焦稽查主业,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做出许多努力,也取得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在案件分类分级、快查快结、执法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积案清理工作的统筹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积案清理工作机制,做好积案清理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持续组织开展打虚打骗工作,进一步密切与市区两级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查办一批有影响力、震慑力的大案、要案,进一步提升涉税违法犯罪打击效能,维护正常经济税收秩序。

二是严格执行《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落实快查快结的工作机制,强化案件全流程管控,提高案件办理时效。

三是聚焦稽查执法存在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建章立制抓长效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稽查执法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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