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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1 15:30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和《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聚焦税费政策公开质量和咨询辅导水平提高,全面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积极助力税收现代化工作。


(一)推进主动公开,服务税费政策落地


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和厦门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组织制定《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紧紧围绕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等,通过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等平台,对标对表完成各项政务公开任务,确保税费政策落地生效。稳步推进“智能先行+人工兜底”的智能咨询平台建设,持续提升12366纳税缴费服务水平。运用税企互动平台,建立12366服务涉税中介群和管理员服务管户群,及时响应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关切问题。


(二)推进提质增效,依法维护申请权益


加强依申请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优化门户网站“我要申请”“进度查询”等服务功能,采取“系统监测+人工测试”等方式,保障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依托办公平台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会商、审核机制,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


(三)推进管理规范,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组织对门户网站等平台开展个人信息的排查清理整改工作,严格对外信息发布的个人信息保密审查,依法保障个人信息权益。持续推进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平台建设,全面实现网站信息发布的无纸化审批和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强化对外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与舆情评估,严把政治关、审核关、舆情关、隐私关。


(四)推进平台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扎实构建以门户网站为主、微博微信为辅的公开矩阵,门户网站增设专题专栏6个,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优化税费政策和政府采购等栏目设置,提升社会大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强化执法公示平台管理,规范公示事项数据来源,优化双公示、欠税、终止委托代征等事项发布流程,提高公示信息质量。


(五)推进督导检查,强化长效工作机制


紧盯政务公开要点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2022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和年度督查内容,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工作机制保障,做好跟踪管理和培训指导,确保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高质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2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突出公开要点落实,持续优化提升政策宣传和咨询辅导能力,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但在更好满足新时代纳税人缴费人的新诉求、新需要方面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各派出机构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比较分散,社会大众直接获取派出机构信息的便利性、友好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因工作需要轮岗,导致个别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税费政策的宣传辅导方式不够丰富,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强派出机构的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全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落实公开人员配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通网络依申请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派出机构的政务服务水平。二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保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辅导,提升基层干部的业务能力。三是持续加强宣传辅导工作创新,加大短视频创作力度,探索“云直播”宣传辅导模式,在纳税人学堂网站推出“周三见”互动答疑直播间,提升政策宣传解读的互动性、趣味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有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仅反映2022年度的情况,所列数据为厦门市税务局机关(含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本级数据。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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