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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15:00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重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 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工作,定期更新门户网站区局频道各栏目信息,同时在区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条例》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回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切实提升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性,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其中无法提供的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政府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政府信息发布开展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督促和提醒责任部门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门户网站方面,充分发挥区局频道阵地作用,及时更新机构概况、工作动态等栏目,向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展现我局整体情况;传统媒体方面,加大在纸质媒体和电视媒体信息公开力度,展现我局在纳税服务、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各项税收重点工作成效,相关案例或素材获央视“新闻直播间”“中国税务报”等中央媒体刊载;新媒体方面,积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抖音号等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关切。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2022年度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部门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虽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媒体时代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较为单一,表现形式不够丰富;二是税费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融媒体中心建设,探索短视频、图解等表现形式的宣传产品制作,对税费新政及其落实成效进行及时宣传。二是规范政策文件解读,明确政策解读口径,做好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辅导。三是加强业务理论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综合能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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