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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15:00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依法主动公开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区局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2022年,区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0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信息发布管理要求,依托智慧办公平台,按照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发布审批,确保信息发布流程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四)加强平台建设

区局依托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用图文、海报、视频等形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内容,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及可读性,相关作品或素材获《新闻直播间》、央广《经济之声》、《中国税务报》、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采用。

(五)落实监督保障

根据市局、区政府的要求,区局切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效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先后组织参加政务公开培训45人次,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二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结合实际及时更新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三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培训,切实提高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区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仅反映2022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为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本级数据。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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