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党委研究决定:
叶野、江云俐、何养丰、陈永州、高燕槐、曾晟、张平竺等同志任正处级领导职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按期转正,任职时间自2021年5月24日起计算。
富佳、刘贤贤、李一森等同志任副处级领导职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按期转正,任职时间自2021年4月26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