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税务稽查主业,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稽查执法行为,严格稽查执法程序,保障被查对象合法权益,稽查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稽查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稽查打击涉税违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得到更充分的发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一是加强党建引领,促进“旗箭卫航”党建品牌建设同稽查主业相结合;二是强化内控建设,以更强的责任意识防范执法风险;三是强化廉政纪律教育,治理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新作用、作出新贡献。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聚焦主责主业,助推经济发展
2021年,我局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税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严厉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
全力推进总局黄金案,查结石油变票案、宁波X02特大虚开案等大案要案,破获福建省案值最大的7.18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对税收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二)全力以赴推进积案清理工作
我局精密部署积案清理工作,成立积案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合理制定清理积案工作方案和时间表,分解任务到相关科室及人员;每月组织召开积案清理工作专题会议,每周通报积案清理进度,制作积案清理工作进度表展板,提振干部精气神。
(三)全面做好打虚打骗收官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双打两年专项行动相关文件要求,推动打虚打骗从阶段性任务向常态化打击有效转变, 坚决遏制骗税和虚开违法行为的高发势头。
(四)加强市场监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2021年,我局依法做好“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实施,依规对外公布113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宽严并济,拓宽“黑名单”信用修复机制,建立绿色通道,修复企业信用11户;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被查对象纳税信用数据,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持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2021年,我局持续推进阳光执法,通过双随机平台进行随机抽取选案、审批立案、随机分组选派分配到检查科实施稽查,共自选随机抽查了21户,并按规定在对外网站上进行了双随机抽取结果和工作情况的公示。
(二)配合上级部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2021年,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
(三)加强制度学习,推动税收法律正确实施
一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新文件,根据规定全流程规范开展案件查处工作,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被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是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规整分类,定期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分析交流会,对疑难、重点案件涉及的政策难点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推动法律正确实施。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制度
我局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制度,落实局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我局权限内的人事奖惩、人员调整、大项经费开支、基建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都经过集体研究审议,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不同意见,使各项决策真正体现集体意志,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二)认真落实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
为了提高税收执法质量,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我局认真落实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对企业采取收缴、停止发售发票的征管建议进行集体审议;涉及对企业采取停止出口退税权的报批事项逐户进行审议。
(三)依规开展税收案件集体审理工作
对于查处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我局认真落实税收案件集体审理办法,及时提请集体审理委员会开展会议审理或者书面审理,同时将符合条件的重点案件、重大税务案件提请上级部门审理。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推行“三项制度”
2021年,我局持续推行“三项制度”,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出台的实施办法、事项清单及工作指引,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促使稽查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合法合规。
(二)创新稽查案件查办模式
一是守正创新,践行“查服同行”理念,探索开展查前专项服务、查中辅导约谈,查后政策回访,将说理式执法贯穿于查办案件全过程。
二是强化团队协作模式,创新清理积案6+2检查模式,实行3人小组审理模式,团队化清理积案,小组化审理案件,促进四环节协同,有效实现案件查办效率提高、业务风险降低、报告质量提升。
(三)不断完善税警协作机制
一是对内梳理移送案件办理流程,总结出一套常态开展、行之高效的移送案件运行机制,对外积极加强与辖区内公安经侦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向公安机关推送案件查办中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
二是向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区局经侦大队移送“5.28虚开发票案”线索,税警双方充分发挥各自部门的专业优势,共同分析研判,寻找案件突破口,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密切加强与外部门的合作,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提高稽查执法精准打击力度。
(四)规范稽查案卷资料管理
2021年,我局根据稽查案卷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案卷管理提升活动,主动梳理、盘点资料室历史资料,清分寄放、分发、归档等各类卷宗资料,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稽查案卷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在节假日期间成立特勤队,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拒开发票,涉及偷、逃、骗、抗等涉税违法行为的举报事项。轮值的特勤队人员需全天候待命,并随身携带税务检查证,节假日值班人员如果接到事项紧急的举报电话,将由我局轮值的特勤队人员负责做相应处理。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保障被查对象陈述申辩、要求听证权利
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执法人员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阶段,主动告知被查对象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罚款10000元以上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切实维护被查对象的合法权益。2021年,我局未发生被查对象要求听证的情况。
(二)做好行政复议答辩工作
我局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答辩、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充分保障被查对象法定救济权利。2021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行政复议答辩2件,这2件复议案件复议机关均维持我局作出的税务处理意见。
(三)积极开展信访处理工作
我局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的信访权利,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就地解决信访群众合理诉求,做到事前源头防范、事中妥善处理、事后有效稳控,确保民情、民意顺畅上达。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注重风险源头防范
我局持续推行查前廉政提醒制度、厦门稽查三个制度,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把监督融入稽查治理,压实监督责任,不断提升综合监督效能;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实现检查全过程监督
查前开展廉政提醒;查中开展电话随访和支部纪检委员日常监督,了解稽查人员执法规范和廉政情况;查后向企业发放廉政监督卡及回访;2021年,未收到有关干部不廉洁行为的反映。
(三)深入开展督查内审工作,积极组织执法风险自查
一是加强稽查风险识别,适时发布风险提醒和防控措施,并对执法过错进行考核处理,对相应执法过错人员进行追责。
二是以总局下发的《执法风险自查重要问题清单》为自查要点,将2019-2020年历次审计、巡查发现的问题及内控过错问题作为自查重点,对稽查案件开展执法风险自查。
(四)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局对照有关规定梳理、编制了执法人员清单、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检举途径、权责事项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动态更新。
二是在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稽查执法相关信息,主要包括通知公告、执法文书送达公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内容。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三室”建设
我局根据总局要求及具体工作实际制定了检举接待室、案件查账室、稽查询问室这“三室”的建设需求及系统建设方案,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三室”装修及系统建设工作,同步制定“三室”使用管理规定及流程图,提升稽查信息化装备水平。
(二)坚持“以数治税”,完善信息化战法
2021年,我局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制定信息化工作规章制度,全年组织了8期稽查信息化业务培训,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化装备的使用力度,组织开展金三系统升级测试和虚开团伙线索信息筛查,充分利用总局云平台、电子底账、实名办税、金税三期等系统,不断升级和推广信息化战法,推动稽查执法向“智慧稽查”跃升。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将建设法治税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按要求向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报告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并对外发布。
(二)强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重点学习了行政处罚法修订亮点及对税务稽查的影响、1.2版税务稽查规范修订内容、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规定等内容,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推动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执行法律。
(三)打造特色学习品牌
我局持续在“尖兵战略”上发力,打造“一稽勤学 行稳致远”特色学习品牌,全年开办12期“致远学堂”,全面提升干部专业化素养。全局现有“岗位能手”32人,“青年才俊”6人,“三师”人才11人。
(四)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
我局不断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现有2名公职律师,2名外聘法律顾问,今年又协助1名符合条件的青年干部参加律协培训,获取公职律师资格,为法制人才队伍补充新生力量;同时结合稽查工作特点,在应对稽查执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时充分听取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意见,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021年,我局聚焦稽查主业,在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上做出许多努力,也取得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如选案分类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还不够高,检查工作中法规政策、查处技巧的应用还不够熟练,审理定性口径把握得还不够精准、执行质效还需提升等问题。
针对上述不足,2022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法治税务建设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新出台的《行政处罚法》、《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规定,推动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理念和方式手段全方位的变革。
二是将稽查疑难案件作为2022年重要攻关课题,总结2021年的清积经验,巩固和完善已制定的框架、模板,充分应用有效措施,取得积案清理的最终胜利;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亮点的大案、要案、团伙案,有效遏制虚开骗税高发多发的势头,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税收秩序。
三是充分利用“致远学堂”,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培训,就清理积案中的实战经验,如典型案例检查技巧、特殊行业的检查思路和疑难问题对策等方面进行交流,将清积成果转化为干部业务素质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