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和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要求,全面优化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税收治理现代化,现将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强化学习提升法治理念。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利用党委会会前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关键少数”学深学透,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党委会“第一议题”3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
(二)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做好相关情况的年终总结自查,并将其作为年终考核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杜绝收“过头税费”现象发生,2021年圆满完成收入预期目标。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形成推进工作合力,统筹推进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一网通办”工作,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建立涉税专业服务群、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等多项业务举措,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2021年开放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申请功能,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对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落实“发票秒批”工作;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认领、检查清单梳理工作;开展全流程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全流程闭环管理;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将“好差评”工作常态化,紧抓窗口文明服务规范;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为老年人、孕妇等特殊需要的人群开通绿色通道,充分保障老年人、孕妇等人群基本服务需要。
(三)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区局主动拓展宣传渠道,通过税企微信群发布通知和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滚动播放等方式,让纳税人缴费人知晓告知承诺制,确保告知承诺制政策精准落地,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带去便利。2021年我局为符合条件的1户企业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四)健全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立足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持续推进税务执法方式优化,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对纳税人实施差别化精准管理。加强各级风险任务统筹,合理安排管理资源,扎口整合推送,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工作机制,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做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2021年区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2021年先后组织开展外商投资及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涉及长江流域保护及民法典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累计撰写报送4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及1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其中2篇被市局采纳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后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二)加强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针对税收工作中的重大案件及执法决定,法制部门全程参与,聘请专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做好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在审查对外合同(协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中,提前预判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依法对违法行政行为进行纠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内容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运行。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加强税务执法资格审核,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区局9名参考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落实市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通过业务培训、执法案卷抽查等形式进一步规范处罚业务流程、处罚文书制作、裁量基准运用,切实维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2021年累计有854户纳税人因符合“首违不罚”条件而免于处罚,有力减轻了纳税人遵从成本,实现了执法力度与服务温度的有机融合。
(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元素融入税收业务,一线人员在做好税费优惠政策“定制式”解读的同时,主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点对点”普法教育,利用电子显示屏循环刊播宣传标语、海报和视频,积极号召社会公众参与普法短视频征集活动和普法知识问答活动。2021年,区局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升依法纳税意识等相关素材累计获各级新闻媒体报道超200篇次;区局自制短视频在多个全国短视频大赛中获奖;在《中国税务》、《中国税务报》刊发“税收普法故事”,加强对“诚信纳税”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税收法律的认知度,树立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制定办公楼、办税厅、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专项应急预案,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反恐安全教育、疫情防控专题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保密专题培训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不定期开展舆情工作提示,持续健全“舆情部门牵头、相关科所联动”的舆情管理机制,密切关注社会各界反馈和纳税人诉求关切,做好舆情研判和应对处置。持续畅通与区网信办的信息交流机制,妥善开展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多部门协同发力,切实为各项改革工作营造良好涉税舆论氛围。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依法积极稳妥办理各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通过诉前积极调解、诉中有效应对、诉后总结提升,有效应对1起行政复议案件和4起行政诉讼案件,无被纠错、败诉案件,实现了税收普法与执法、纳税人知法与守法成效最大化。通过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干部参加案件旁听,开展生动、现实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同时深入研究个案背后的同一类型申请人的诉求和利益,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出完善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的意见建议。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做好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问责,树立起鼓励和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丰富“关键少数”廉政教育季度谈内容,完善“一科一案一表”监督下层机制;运用“云家访”、“廉政家书”、廉政导师等形式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二)建立常态化风险管理机制。借助内控信息化手段开展疑点核查、重点风险事项排查,围绕减税降费、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落实、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等各阶段重点工作,开展疑点核查整改工作,防范执法风险,提升监管效能。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以市局门户网站区局频道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为对外公开主阵地,及时向社会公布区局工作开展情况。依法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8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深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以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契机,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落实首票服务制,第一时间辅导首次申请电子专票的纳税人了解政策、懂得开票,实现服务网格化、全覆盖。
(二)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持续推行预约办、网上办、自助办、邮寄办,将政策落实从原来的“线下服务为主”到“线上和线下服务并重”,基本实现了减免缓退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的工作模式,“非接触式”办税成效显著。发票网上申领比例达94.74%,发票网上代开比例达87%,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2.42%,真正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坚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落实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全面分析研判形势,统筹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工作,确保法治税务建设扎实有效推进。
(二)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组织绩效和数字人事双轮驱动,构建学法用法监督考核机制。将行政复议、执法资格考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收普法宣传等工作纳入组织绩效考核,推动税收法治建设。将税务执法责任追究情况作为个人绩效考评内容和领导评鉴参考标准。
(三)加强法律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人才融入到日常法治工作中,参与破产案件办理、合同合法性审核、信访案件法律咨询,发挥专业职能为税收法治保驾护航。2021年共办理1起行政复议案件、4起行政诉讼案件;办理43户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为对外合同(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30份,提出修正意见77条。
(四)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积极开展税收科研课题调研,发挥“以税资政”作用,自行组织的3个课题以及参与市局1个课题,均在市局优秀科研成果评审中获奖。紧扣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实施精准普法,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通过图解税收、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喜闻乐见形式,扩大普法影响力,提高社会公众的税法遵从意识。建立和完善“3A税收政策宣传团队”,多端口延伸宣传触角,“线上+线下”推动民法典、宪法、税收法律法规等走进企业、走近百姓。
回顾2021年,区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税收工作实践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税务干部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上还有待提高;二是如何更好地依法治税的思路有待拓宽;三是依法治税的工作机制及方式还有待创新。
2022年区局将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税收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以全面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主引擎,围绕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和精诚共治纵深推进法治工作。一是夯实党建引领基础,坚持学法用法结合。通过领导带头学法、干部法律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全体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治税水平。二是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持续规范税务执法。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政策全链条管理的有关要求,持续优化完善“三项制度”,进一步研究推行“说理式”文书执法,使税收行政执法行为更加透明规范。三是强化人才培育力度,以法治理念铸税务铁军。健全法治人才发现机制和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参与法律培训、法制审核、案例讨论,为区局干部搭建学习、交流、工作、实践四个平台,使之成为税务系统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
2022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