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聚焦税务稽查主业,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夯实法治税务建设,力促税务稽查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通过党总支(扩大)理论学习会议、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税务稽查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改进涉税服务,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务稽查法治建设全过程。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务稽查工作职能
(一)全面履行稽查职能
遵照总局“忠、勇、智、服、廉”五字要求,立足税收工作新发展阶段,围绕年度稽查工作重点,依法打击虚开骗税等各类违法行为,参与全市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规范行业税收秩序,持续紧抓积案清理,全面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同时坚持案件查办与经济形势、抗击疫情等外部环境相适应,推动稽查工作服务宏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分类施策定性处理
严格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对违法案件分类施策定性处理。结合厦门特区口岸型城市、外贸行业虚开骗税频发的特点,对“三假”出口企业、恶意偷逃税企业坚决严厉打击,对由于政策理解偏差、违法情节轻微、损害结果较小的企业,适度运用政策提示、督促自查等手段纠偏扶正。
(三)服务地方经济大局
在疫情期间切实强化支持抗击疫情快速响应落实机制,收集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涉税诉求,快速响应、积极反馈、从快办结。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下户、无违法不停票”,推行“非接触式”稽查执法,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除有明显偷逃骗税线索外,原则上不将直接参与一线抗疫、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障的企业确定为稽查对象。严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理念,对符合法定情形的企业依法适用从轻、减轻、不予处罚,配合“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扎实落地。
三、提高税务稽查制度建设质量
(一)理顺稽查部门业务层级
发挥税务稽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进一步理顺市局稽查局、跨区域稽查局业务层级关系。既发挥好市局稽查局的牵头作用,统一领导全系统稽查工作,组织查办大案要案,履行好对内业务管理和对外税务执法的双重职责,又强化跨区稽查局的尖刀作用,充实办案力量,聚焦案件查办,成为稽查执法的主力军。
(二)贯彻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
组织学习《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总局税务部门规章、税务规范性文件和市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征求意见,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决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论证,献言献策,共同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要求,定期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内容,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大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通过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避免执法风险。
(二)完善民主决策程序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通过党总支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等方式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并作出决策。设置案件集体审理委员会、重点案件集体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本局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跨区域稽查局重点案件的集体审理工作,2021年组织本级集体审理213件次,开展重点案件集体审理1件次。设置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委员会,对拟阻止出境等重大、复杂、疑难的税收执法事项进行集体审议,2021年全局共计开展集体审议5次。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聚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合市局做好全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的公示与维护工作,全年公示欠税信息91条,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公示税务行政处罚结果75条;依托音像记录平台,持续跟踪全过程执法记录实施情况,全年采集执法音像记录565条;依托法制审核小组对检查存款账户、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全年累计审核各类执法事项257件。
(二)优化税收执法方式
进一步推进说理式执法,构建对内说理和对外说理并重的全面说理工作机制,提升企业的税法遵从度;对某户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获赠纳税人锦旗褒奖。为企业举办税企发票认识差异讲解专场,帮助企业提升涉税风险管理水平。联合厦门海关、厦门银保监局等单位对 “黑名单”企业实施加强不良贷款清理和催收等针对性联合惩戒措施,助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强化税务稽查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高度重视党内监督
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牢一岗双责,落实“两个责任”。明确各大类、具体工作事项,做到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责任人“四明确”。党总支书记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开展党建专项检查,按要求进行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神经末梢”。
(二)从严压实纪律监督
强化纪律检查,落实八项规定“不放松”,组织干部职工对照“负面清单”开展自查,对发现具体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组织警示教育,开展“政治教育月”及警示教育“五个一”活动,举办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组织青年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把提高干部廉政意识、政治鉴别力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目标持续推进。
(三)扎实推进内控监督
通过强化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深化执法风险日常防控机制,实现执法风险防控常态化,在日常执法中堵塞风险漏洞。定期梳理稽查执法风险点,进一步补充风险库,前移监督关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定期开展执法过错批评教育,做到紧紧咬住“责任”二字,牢牢抓住“问责”要害,强化干部执法风险防范意识。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法保障纳税人检举权、知情权
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严格遵守纳税人就近进行涉税举报的规定,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中心的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网络检举途径,在受理检举过程中为举报人提供隐私保护,履行回避义务。在下户检查时严格履行告知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二)稳妥应对行政复议及诉讼
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答辩、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充分保障纳税人的法定救济权利。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复议机关依法受理和审理复议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生效复议决定。2021年参与行政复议答复6件,参与行政诉讼应诉3件。
八、严格推进税务稽查政务公开
(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体系,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共主动通知公告、执法文书送达公告、随机抽查工作等公开政府信息303条。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对发布内容做好把关,确保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托“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税收执法事项进行公示,有效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智慧稽查提供法治税务保障
(一)创新运用信息化
进一步创新运用信息化,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和技术创新,对虚开骗税等犯罪团伙进行甄别,提升稽查精准打击能力。推动税警数据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分析研判能力,实现精准打击。
(二)积极稳妥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稽查信息化的硬件建设,稳妥推进信息化建设网络平台与等各类应用系统的集成,努力形成贯通上下,一体化程度更高的税务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体系,为各项决策部署提供信息化保障。
(三)加强信息技术培训打造业务精兵
依托线上平台学习资源,组建稽查讲师团,自主录制微视频教案,积极开展分专业、分层次的教育培训。举办全市性税务稽查电子取证技术比赛,组织理论测试及实操比赛,有效提升干部稽查信息化办案水平。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党建引领强化组织领导
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第一要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推进。领导班子全面履行领导职责,坚定不移落实党对税务稽查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计划,与税务稽查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推动规范与效率有效契合。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上级报告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向社会公开。
2021年,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结合稽查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不断夯实稽查法治根基。在取得成绩经验的同时,对照上级工作要求、纳税人缴费人期待,还存在如下一些不相适应之处:一是干部的学法用法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有待拓宽;三是法制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2022年,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税务稽查工作的全面领导,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规律、研究新思路、开拓新局面,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行政的基本遵循,把加强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当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环节来抓,重视制度建设、学用结合,进一步增强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根据目标导向和工作需求,开展更加灵活多样、切入角度宽泛的普法宣传教育,采取召开会议、举办讲座、组织学习等宣讲手段,配合廉政宣誓、法庭听审、以案说法等互动式体验式措施,不断提高税务稽查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三是重视法治人员队伍的培养和保障,确保人员配备与机构职责相适应,加深岗位交流促进法治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交流,保证一线执法人员数量,充实执法队伍的法治人才基础,为稽查铁军依法治税保驾护航。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