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建成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税务机关为目标,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第三分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内容。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政治建设的首要位置,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把握精髓,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带头作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年开展理论学习 13次,其中集中学习法制专题2次,有效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广大干部认真学习。结合税务人员岗位需要,通过法治讲座、法治课堂等形式组织干部开展学习,促进干部学法尊法用法。
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维护社会和谐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税务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推动税收法治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优化科室职能,将出口退税政策职能由管理四科调整至税政科,制定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评估集体审议工作指引,对风险核查报告进行集体审核,促进办公室(财务、考核考评、督查督办)、党建办(党建、人事、纪检)、税政科(政策法规、执法督察)等职能部门监督有机贯通、协同配合。同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统筹考虑、整体部署、合理有序”的原则,进行干部岗位交流43人次,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托市局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全年共发生16笔申请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或变更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且全部实现网上受理。全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宣传推广,规范工作流程。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于2021年7月22日受理了分局首份纳税人签署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三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落实办税缴费事项同城通办扩围工作,做好主动问询、事前预审、事后跟进等升级服务。不断优化社保业务线上“一窗联办”,完善房产交易“全程网办”的涉税业务办理模式,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集成服务”,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事体验。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办税缴费服务需要,为老年人提供绿色通道,并由精通闽南各地区方言的党员干部担任“方言翻译官”,全程陪同办理社保缴费等业务;开辟人民币现金收付专门窗口,做好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工作,满足多元化办税需求。
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纳税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工作,全年共完成269户企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提高精确监管水平。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落实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线上服务“一事一评”,推动服务更加规范,2021年好评率达100%。结合所辖企业特点,全面推行个性化预约服务,提供“点对点”服务,解决“来回跑”问题。创新纳税人学堂供给化设计,让“主动问需”成为常态化服务,运用自媒体平台,结合流行性元素,开展培训辅导,探索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行业性、互动性的个性化课程新体验。
五是加强税企沟通协调。针对大企业推广协商合作行政模式,积极与管辖范围内的7户重点企业谈签税收遵从协议,加强企业内控辅导,督促企业关注税收风险点,减少纳税争议。推进税企直连平台建设,为大企业提供智能化、极速化的直连服务,打通纳税服务“最后一公里”。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积极收集归纳纳税人的政策问题,及时向市局业务处室请示,明确政策执行口径,提高政策适用确定性。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税务人员学习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确保其准确掌握政策执行口径。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贯彻落实总局和市局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确保不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不增加其义务,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分局未制发税务规范性文件。在日常征管中注意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链条讨论和研究,全年从政策落实、政策执行、政策效果评估等方面入手,组织撰写、上报政策执行情况反馈5篇。
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市局有关要求,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修订情况,分局本年度未发现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根据总局、市局的文件清理情况,做好已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的跟踪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提醒干部关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降低执法风险。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与内部合法性审核制度,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会议流程,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通过纪检部门常态化列席领导班子会、机关党委会、局务会等,强化对议事决策和程序规范的监督,确保谨慎、合法、合理作出重大决策。
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核。持续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保障合法性审核的专业力量。目前分局配有2名公职律师和2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税收法律人才的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在各科室设置法制岗,负责法制相关工作,有效提升法治税务工作水平。2021年分局公职律师共解答8项涉税咨询,审核3份合同,参与2项行政复议案件和多项具有复议风险的案件。外聘法律顾问对15项事项进行法律审查和咨询解答,工作时长50小时左右。在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策前,注重听取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的意见,有效降低决策风险。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将分局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积极改善执法条件,现配备5辆执法执勤用车,已建立公车使用台账,确保公车资源合理调配,最大限度保证税收执法用车需要;配备18台执法记录仪,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增加配置数量,为执法全过程记录提供设备保障。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纳税服务柜台公示执法人员信息等内容,在门户网站公示包括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服务等七大类数十项执法信息。2021年公示仅持有执法资格证件执法人员95名,持有执法资格证件及税务检查证人员64名,税务行政许可决定16条,一般行政处罚1条。持续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好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管理,及时依据人事变动情况停用和调整岗位变动人员的音像记录平台权限。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合市局做好延期缴纳税款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三是提高文书规范化水平。根据税收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统一基本标准,并由公职律师对文书规范性进行审核,全年审核税收执法文书185份。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税务行政处罚,严格落实告知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知情和听证权利的行使,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采纳其合理的要求。
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学习总局出台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确保“首违不罚”落到实处。2021年共发生行政处罚6次,不予行政处罚13次;同时,对分局近两年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开展督察自查工作。通过组织干部学习市局下发的“说理式执法”指导案例,探索实践说理性执法,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综合考虑各因素,规范使用行政裁量权,并告知纳税人考虑因素以及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理由,做到以理服人。
五是推进案例指导与普法责任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有效发挥“以案释法”渗入指导日常工作的积极作用,积极组织撰写税务行政执法案例1篇。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分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集中性宣传与日常性宣传相结合,线上线下齐发力。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在网上申领发票配送中心寄送全市企业的发票包裹里随机附送“普法礼包”,通过打造宪法宣传主题墙、分发传单、播放宣传片等方式,积极弘扬宪法精神;聚焦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新系统上线的政策热点与难点,为5841户外贸企业逐一寄送定制版“政策礼包”宣传册。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完善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并在制定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增设专项工作应急预案。例如,为应对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相关缴费政策调整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通过采取现场案例模拟方式提升办税服务厅面对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和协调处理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安排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工作,依托市局7×24小时不间断大数据网络监督平台,结合人工搜索等传统方式,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回应关切,积极解决问题,引导舆论向积极、正面的方向发展。2021年分局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纳税服务意见簿、意见箱和举报箱,切实做好纳税人的意见收集工作,并及时进行反馈,做到反映问题有登记、处理有结果、事事有回复。在申报高峰期对窗口实行动态调整,如遇拥堵及时补充人员力量,缓解窗口压力,有效防范舆情发生。主动公示纳税服务投诉和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并设立台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事项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高效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投诉诉求。
二是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不断提升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对个别利害关系人提起的行政复议,一方面保障其救济权利,另一方面由分局公职律师负责处理,同时聘请专业律师开展应诉工作。2021年发生涉及分局的行政复议案件2起。针对多项具有复议风险的事项,法制部门及时跟进,多方多次协调,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和初发阶段。同时,积极配合各地法院开展协助函调工作,保障各方合法知情权。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税务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形成监督合力。分局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1+7”“1+6”等制度文件的执行,按照“综合监督一体集成”的要求,着力推动各类监督同向同频发力,统筹运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手段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干部职工家访制度(试行)》,外聘10名特约监督员,破解“八小时外”的监督难题。坚持严管厚爱、实事求是、正风肃纪原则,开除1名干部,对2名干部作出党纪政纪处分,运用“第一种形态”15人,进一步纯洁干部队伍,有力提升干部职工廉洁从税意识。
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总局、市委市政府、市局的工作部署,围绕税收征管改革、疫情防控、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任务,立项督办事项20件,办结20件,按时完成率达100%。督办工作遵循全面督办、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分局及时检查、催办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确保各项重要工作真正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依托内控平台进行动态风险监控,指定专人每日登录内控平台查询执法过错情况,实时跟踪,及时预防处理。对监控到的过错指标逐条及时调查核实,确认相关情况,深入剖析过错存在的原因,积极推进整改,并采取相关措施在事前有效防范执法过错的生成。落实纠错问责机制,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科学确定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2021年共对3人次进行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四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扎实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规范有序,保障社会公众的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积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办税服务厅等多元化平台渠道,丰富政务公开的呈现形式,通过举办纳税人学堂、组织党团突击队进企业、开设政策宣讲专栏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提升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为规范对外提供税收数据工作,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用,制定税收数据对外提供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税收数据提供、适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分局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联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厦房置业担保等部门,主动将分散于各部门的办事事项组合集成,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间、提速办理流程,最终实现“一套事一次办”。同时,配合不动产登记中心落实“房产交易证一日办结”工作,推动房产交易提速增效。
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为防范和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遏制跨区域税收风险,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提高异地协作平台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一方面对推送的协查信息全面深入开展检查,按时反馈协查回复函,确保高质量完成异地协查工作,2021年共接收稽查局下发协查任务8笔;另一方面为核实业务开展真实性,通过金三平台向7个省市税务局发起跨区域协作任务20条,涉及金额2363万元,税额303万元。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分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税收法治的工作站位。把述法与述职述廉紧密结合,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述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2021年初分局班子和6名处级领导干部开展述职述廉,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2021年领导小组召开例会2次,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并审议解决有关依法行政重大工作事项。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将报告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是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根据中央、总局和市局有关要求,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科室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设置税收法治基础、税收法治工作质量指标,将法治建设纳入科室组织绩效考核,作为衡量科室领导干部工作成绩的重要部分。将督察督办列入办公室考评指标,对各科室被纪检监察等部门发现存在问题的,进行考核评分,督促其及时整改。
三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提升法治意识的关键,将宪法法律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专题学习。将法治教育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必训内容,日常通过“学习强国”APP、税务网络大学、学习兴税等平台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分局通过国家“三师”考试的干部共17人次,其中法律职业资格证5人次,税务师资格证12人次,从中选聘2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作为公职律师。
四是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税务报刊图书、纳税人学堂、抖音平台“外贸有我 退税无忧”栏目等渠道和方式,常态化、多样化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公民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共识,努力营造“人人懂税法、人人遵税法”的社会氛围。积极向新闻媒体投稿,扩大宣传覆盖面,分局便民办税措施荣登央视《新闻直播间》《午间新闻》栏目。
二、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下步解决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精确执法尚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政策学习不够透彻,未深刻体会立法深意。同时,目前部分税收政策的解读仍存在争议,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在实践当中容易引起征纳矛盾和行政复议风险。
二是部门协同亟待完善。与外部门的配合以及跨地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还不够充分,在部门协同上亟待形成更大合力,税收共治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执法风险防范有待提升。个别执法人员的风险防控与责任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有待提高,在日常执法中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和执法过错风险。
(二)解决措施
一是凝聚学法力量,积极落实政策反馈机制。借助公职律师制度和以案说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在学中练、练中学,不断提升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税务执法队伍力量。针对有争议的问题,积极联合征管、法规等部门进行研究和决策,让课税要素和管理流程明确、清晰、无歧义,提高执法统一度。
二是完善多方协同机制,严格依法治税。建立更加完善、流畅的跨部门、跨地区涉税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业务配合机制,扩大信息传递的范畴,明确各环节的执法责任。做好税收宣传,树立依法纳税义务观,动员社会力量,培育密切联系的协税护税网络,推动形成纳税人主动申报、相关部门自觉依法代扣代缴、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广大群众积极监督的局面。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防控执法风险。借助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等契机,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加强各税费种征管廉政风险防控,切实提升干部的廉政意识。强化税收执法风险预警、分析和整改,抓早抓小,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纠错问责机制,依规对执法过错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三、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建议
(一)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统领作用
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组织,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领作用,统筹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往深处走、往实处落。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依法行政相关重要事项,积极拓展工作思路,结合分局征管实际谋划法治创新特色亮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统筹落实重点任务,完成上级布置工作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文件精神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法治建设重点工作。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十大方面内容,联合党建办、办公室、税政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等职能科室形成任务分解表,对表落实,定期统计,全力实现法治建设新目标。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认真完成临时交办任务,确保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圆满完成。
(三)发挥公职律师法律人才团队作用
一是严格落实管理机制。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9〕94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税发〔2019〕43号)基础上,有序规范分局公职律师选拔、培养、使用机制。2022年计划选拔培养1-2名公职律师,充实分局公职律师团队。
二是加强法治培训。针对税务日常工作内容,计划安排1场针对公职律师和法律人才的实战型培训,培训内容拟涉及合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案例分析等。针对全体干部,计划组织1场普法、执法相关培训。
三是推动公职律师服务室有效运行。依托公职律师服务室,联合公职律师、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完善对纳税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的解决机制。着力建设集税情收集、税法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六大功能为一体的基层依法治理综合体,以精诚共治筑牢精确执法根基。建立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和事前预警分析、事中“一站式”解决、事后回访评估工作机制,打造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矛盾争议管理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2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