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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15:13 来源:思明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清单”要求,增强主动公开意识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及思明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要求,紧紧围绕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领域,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依法保障广大纳税人及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流转过程,科学办理公开申请

  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回复、归档等环节,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性,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8件,办理结果为1件予以公开,7件为无法提供,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三)加强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根据信息发布管理要求,依托智慧办公平台,按照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发布审批,确保信息发布流程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四)丰富平台类别,创新信息公开形式

  2021年度,我局依托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用图文、海报、视频等形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内容,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及可读性,相关作品或素材获《新闻直播间》、央广《经济之声》、《中国税务报》、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采用。

  (五)完善机制建设,落实监督保障实施

  将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并列入2021年度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中,同时根据市局、区政府的要求,切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效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先后组织参加政务公开培训56人次,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97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务公开表现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落实落细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加强文件政策学习,注重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利用微视频、抖音短视频、H5等热门形式进行税收作品创作,提升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学习了解税收政策的热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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