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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象屿保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14:06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象屿保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为主线,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群众关切,做好涉税咨询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办理,及时有效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对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进行梳理明确,统一答复标准及答复文书。2021年,我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管理要求,依托内部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审批制度,积极落实承办部门责任,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明确和规范审查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全面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及时完善《国家税务总局厦门象屿保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托门户网站,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增强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持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2021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切实以培训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一是从思想入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与交流,提升意识与能力。二是从制度入手,坚持“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大力依托内部智慧办公平台的建设,对保密审查及发布审查制度进行再巩固,优化内部流转程序。三是从内容入手,要关注社会热点问需于民,加强与纳税人的互动交流,加大主动公开,充实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象屿保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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