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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11:44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条例》精神,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规定,编制并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和市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海沧区局频道发布行政许可3399条,行政处罚14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情况

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条,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对依申请事项进行受理,并做好相关的资料保存和台账登记。

(三)落实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理顺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内容,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到位。

(四)加强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载体进行税收信息公开。二是积极依托市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及传统纸媒等进行税收信息宣传。三是通过邮箱、短信等渠道,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告知相关政府信息,努力为社会公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强化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发布内容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公开内容均经过审核把关和审查,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有的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如信息公开渠道有待丰富,信息公开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拓展信息公开宣传渠道,利用好网站、微信等公开平台,打造“融媒体”宣传阵地,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升信息公开有效性。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和要求,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仅反映2021年度的情况。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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