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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15:00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条例》要求,落实税务总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聚焦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聚焦公开重点,提升主动公开质量

  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和厦门市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部署要求,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聚焦重点公开任务清单落实,提升税收工作透明度。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件、人事管理类信息26条、税收统计类信息4条、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类信息10条、纳税缴费宣传辅导类信息214条,及时公开2020年决算信息和2021年预算信息,按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审批管理局移送主动公开信息档案21件。

  (二)聚焦规范落实,提升公开申请效率

  结合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优化网站公开申请、申请查询等服务功能,畅通公开申请渠道,落实办理规范要求,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公开申请效率。2021年,全年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予以公开和部分公开的10 件,无法提供的5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三)聚焦全程跟踪,提升信息管理质效

  强化信息发布归口管理,依托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对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批和保密审查全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限时公开制度,从源头上强化文件的跟踪管理,督促和提醒责任单位及时公开,提高主动公开的时效性。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加强对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的重新评估审查,对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文件及时公开。

  (四)聚焦平台建设,提升信息服务能力

  在网站设立“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等专栏,围绕深化征管改革和税费政策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助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在全市各级税务机关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全面规范栏目设置、公开格式、公开时限等要求,提升主动公开质量。

  (五)聚焦监督管理,提升公开保障水平

  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列入2021年绩效考评体系,加强组织保障,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结合督查工作,对6个基层单位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强化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条例》及相关制度的学习,持续将信息公开列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375人次。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6

6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6

0

0

0

1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2

0

0

0

1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2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5

0

0

0

1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1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虽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申请公开办理上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与当前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个别信息公开规范要求有待进一步落实;二是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稳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推进《条例》落实,按照税务总局2021年政务公开评估情况通报要求,落实问题自查整改,全面做好政务公开的提升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出台政策文件的解读,积极做好纳税人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全力维护政务公开队伍的稳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仅反映2021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为厦门市税务局机关(含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本级数据。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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