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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15:01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以下简称“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提升税务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积极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用税务部门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社会公众的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扎实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及时有效回应依申请公开

分局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规范有序,保障社会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分局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三)规范政务公开全流程管理

分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保障工作,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指定专人专岗负责,同时将《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进一步提升了税务人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

(四)着力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渠道

分局积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办税服务厅等多元化平台渠道,创新内容表达、丰富公开的呈现形式,有效提升了税务部门的发声能力。2021年,分局通过举办纳税人学堂、组织党团突击队进企业、开设《外贸有我 退税无忧》《春风给力 网票速递》政策宣讲专栏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进一步增进了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提升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完善公开检查督办机制

分局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和督办,保障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不定期组织内部全面自查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等情况,及时予以提醒督办,要求立即整改提升,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渠道不够丰富,公开渠道的多样性和便利性上与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有待提高,在精准性和时效性上仍有进步空间;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骨干力量正在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二)改进措施。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积极作用,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水平,按要求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定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分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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