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
首页  >  区局频道  >  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公开目录  >  机构设置
派出机构
发布日期:2021-08-06 14:58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承担税费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承担部分依申请涉税(费)事项的集中办理;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缴费服务相关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办公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92-6159100。


  第二税务所

  主要职责:承担区局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杏林税务所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杏林街道、杏滨街道)内税费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承担部分涉税(费)特定事项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高浦路911号,联系电话:0592-6379816。


  后溪税务所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后溪镇)内税费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承担部分涉税(费)特定事项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302号二楼,联系电话:0592-6283258。


  灌口税务所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灌口镇)内税费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承担部分涉税(费)特定事项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凤泉中路309号,联系电话:0592-6281086。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