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E3502030201174600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
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1 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第3.2条”、第 2 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 3 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 类)”-“第5项”要求中的“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3 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 类)”-“第5项”要求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持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职称证书),专业:结构相关专业。”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持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职称证书),专业:结构相关专业。”
(三)、本工程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由:“2021年06月03日10时30分”,现修改为:“2021年06月11日 10时30分”。开标地点不变。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均做相应修改。
(四)、本工程已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如有与本次发布的答疑纪要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次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内容为空白)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