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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24 17:00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聚焦税务稽查主业,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稽查执法行为,严格稽查执法程序,保障被查对象合法权益,稽查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稽查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稽查打击涉税违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得到更充分的发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一是加强党建引领,促进“旗箭卫航”党建品牌建设同稽查主业相结合;二是强化内控建设,以更强的责任意识防范执法风险;三是强化廉政纪律教育,治理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新作用、作出新贡献。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提升稽查案件查办质效

2020年,我局持续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严厉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总计立案检查790户,查补总额1.79亿元,堵漏增收成效显著。

(二)强化打骗打虚工作

2020年,我局盯紧“假企业、假出口”,精准发力,攻坚克难,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骗税和虚开违法行为的高发势头,顺利办结“718”、 “猎鲨”等大要案,切实有效提升打骗打虚工作质效。

(三)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2020年,我局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严格落实依法严惩要求,集中精干力量对黑恶线索涉及的企业及个人展开检查,以稽查执法利剑震慑黑恶势力,进一步营造诚信、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四)加强市场监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2020年,我局依法做好“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实施,依规对外公布83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被查对象纳税信用数据,同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失信企业信用修复诉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贯彻税收法定

我局在稽查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切实保障被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配合上级部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组织学习《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20年,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我局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制度,落实局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的规定要求,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我局权限内的人事奖惩、人员调整、大项经费开支、基建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都经过集体研究审议,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不同意见,使各项决策真正体现集体意志,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二)开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2020年初,我局成立了法制审核工作小组,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6名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梳理了上级部门关于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文件形式对我局法制审核事项、法制审核程序进行了明确与规范。2020年,我局完成法制审核694件次,召开3次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会议,以审核促规范成效显著。

(三)持续贯彻落实两级审理制度

2020年,我局持续贯彻落实两级审理制度,认真组织本级稽查案件集体审理,全年共召开16次集体审理会,集体审理案件179件,同时提请并通过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1户。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2020年,我局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专门的法制审核工作小组,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出台的实施办法、事项清单及工作指引,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促使稽查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合法合规。

(二)强化税务执法内控机制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风险防控,加强稽查风险识别,适时发布风险提醒和防控措施。2020年,我局编写十余篇内控线上论坛稿件,促进主责部门加强内控;对全国税务稽查风险目录提出了新增风险点建议,被上级部门采纳。

二是积极配合经济责任审计、总局巡视工作,对发现问题按要求完成了反馈、整改和责任追究,同时以上述整改为契机,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做好稽查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督促执法人员与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重程序”思维。

三是开展案件风险自主防控工作。根据执法责任制考评产生的执法过错,对相应执法过错人员进行追责;对内控监督平台产生的疑点数据进行核实并完成整改;开展实地案卷评查,对存在问题的案卷进行整改。

(三)依法依规移送案件

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规定,积极加强与辖区内公安经侦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向公安部门推送案件查办中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录入工作。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

2020年,我局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向党总支汇报纪检监察工作,带头压实“两个责任”,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抓纪律问题

我局严明节假日期间纪律和作风建设,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检查;重点抓好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情况、减税降费落实情况、“三重一大”决策议事情况等工作的监督;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现自查全覆盖;认真开展“一案双查”,按要求向市局纪检组移交案件线索;召开全员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落实市局纪检组《关于对稽查部门的纪律检查建议》,进一步强化落实监督责任,深化以案促改,完善工作制度。

(三)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用好“四种形态”,肃正党内风气,尤其是用好“第一种形态”, 2020年,我局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适用标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提醒,对轻微违纪问题常批评。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保障被查对象陈述申辩、要求听证权利

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执法人员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阶段,主动告知被查对象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罚款10000元以上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切实维护被查对象的合法权益。2020年,我局发出254份《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未发生被查对象要求听证的情况。

(二)做好行政复议,妥善应对行政诉讼

我局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答辩、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充分保障被查对象法定救济权利。2020年,我局进行行政复议答辩2件,其中1件复议机关维持我局作出的税务处理意见,1件与被查对象达成和解;行政诉讼应诉处理1件,我局行政首长按要求出庭应诉,尊重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目前正在应诉中。

(三)规范涉税检举管理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涉税检举对反应社情民意和稽查案源管理的重要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检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检举案件的跟踪管理,把好程序关、事实关、定性关、处理关、答复关,妥善处理好重复举报、重点举报人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积极开展信访处理工作

我局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的信访权利,确保信访渠道畅通,2020年,我局受理31件次信访,能够及时就地解决信访群众合理诉求,做到事前源头防范、事中妥善处理、事后有效稳控,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持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2020年,我局持续推进阳光执法,通过双随机平台进行随机抽取选案、审批立案、随机分组选派分配到检查科实施稽查,共自选随机抽查了30户,并按规定在对外网站上进行了双随机抽取结果和工作情况的公示。

(二)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务公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增强服务意识,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稽查执法工作全过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

(三)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局对照有关规定梳理、编制了执法人员清单、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检举途径、权责事项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动态更新。

二是在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稽查执法相关信息,主要包括通知公告、执法文书送达公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典型案例等内容。

(四)严格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信息

我局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在稽查执法过程中严格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保密;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税务稽查工作实际,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活动。

在中央主要媒体上刊登《厦门:申报核查牵出“买壳”虚开窝案》、《图省事外贸“大撒把” 被算计货主险“背锅”》、《“变票”戏法穿帮记》、《核查视野要宽 线索挖掘要准》等税案宣传文章4篇,并首次以“税案+局长评析”的方式进行税案宣传。

在地方媒体和新闻网站上发表《“克隆”3家企业 虚开发票搜集数额达6.5亿》、《虚开23份发票,一公司被罚款20万》等税案宣传文章19篇。

“厦门税务”订阅号上刊登《诚信兴商 被假出口?怎样出口才放心?》、《远离“黑名单”,不当背锅侠》等税案素材4篇。

我局通过生动的稽查案例诠释,加强对纳税人、税收执法人员等重点群体的释法工作,帮助其树立税收法治理念,使稽查执法过程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形式。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组建法律专业团队

我局现有公职律师2名,外聘法律顾问2名,结合稽查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有效应对稽查执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同时关注团队新生力量的补充,鼓励青年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支持通过司法考试人员参加厦门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公职律师培训,并协助符合条件的同志申请公职律师资格。

(二)创建“致远学堂”学习品牌

2020年,我局创建“致远学堂”学习品牌,全面实施“尖兵战略”,发挥各类优秀人才,特别是法律专业人才的引领作用,通过“师带徒”机制、集体讨论机制、经验分享机制,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传帮带”作用,带动全体干部提升法治意识、业务能力。

(三)以考促学,提升稽查干部知识技能和履职能力

2020年,我局以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业务大比武全员测试及“两测”为契机,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测试、“一对一”助学,提升稽查队伍素质。最后在总局练兵比武中,我局干部取得优异成绩,参试人数和入围全国前20%人数均位列厦门稽查系列第一名。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将建设法治税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按要求向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报告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并对外发布。

(二)强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全年召开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宪法、民法典对税收的影响、《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等内容,跟进法律、法规新动态,革新理念,推动法律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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