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翔安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及市局有关部署要求,围绕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区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推进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加深对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新形势新要求的认识把握,坚定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学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2020年,区局严格依法征税,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税力度持续增强的前提下,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
2020年,区局共组织税收收入33.93亿元(不含车辆购置税0.1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收7.58亿元,下降18.26%。
(二)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严格落实历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34号)文件要求,不在公开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对保留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不断缩短行政许可承诺办结时限,2020年实现1601条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法定时限“零超时”。坚持放管结合,强化对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监督检查。
(三)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
税务机关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税收治理体系,完善税务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建设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3月,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区局、各税务所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及其事项信息表、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内容,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并及时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对外公开。
(四)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
根据《关于全力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厦税发〔2020〕7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建立支持抗击疫情工作措施快速响应落实机制,成立支持抗击疫情政策和服务措施落实工作团队,及时登记165条次涉税诉求并快速响应解决,区局严格落实抗击疫情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严格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着力构建政策全链条管理机制,2020年先后报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4篇及年度专题报告1篇。
(五)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
深入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坚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双向发力。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圆满完成2019年度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有评价结果的15856户纳税人中,A级纳税人821户,占比5.18%;B级纳税人5439户,占比34.30%;M级纳税人8394户,占比52.94%;C级纳税人66户,占比0.42%;D级纳税人1136户,占比7.16%。构建纳税信用修复新型机制,通过微信、钉钉、远程视频等“非接触式云辅导”模式,为纳税人讲解信用修复等相关政策,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的宣传力度,增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力。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筑牢法治根基
区局坚决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合规性评估力度。2020年区局多次组织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8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厦税公告〔2020〕7号)等税务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市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要求,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维护税收制度的统一规范。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决策机制
(一)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
区局依法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重大决策履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由集体讨论和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将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纳入集体议事范围,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2020年累计召开党委会40次、局务会9次、局长办公会6次。
(二) 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税发〔2019〕43号)等文件要求,继续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以区局3名公职律师、2名法律顾问为主体的法律专业人才队伍,为单位重大行政行为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开展合法性审核,提供法律意见,保障重大行政决定科学合法。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区局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统一执法尺度,大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现已采购配备1台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工作站及36台行政执法记录仪,2020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1件,2020年共收集整理音像记录存储条目457条,合计存储空间量51.7G。
(二)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法院做好企业破产便利化工作,与辖区内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在积极落实民事强制执行参与分配制度基础上,对进入破产程序的欠税纳税人积极主张税收债权,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作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清算组申请依法分配5户企业欠缴税(费),共入库税费款及滞纳金79.47万元。
(三)改善税收营商环境
优化办税资源配置,落实“爱心厦门”建设工作要求,设置母婴室,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带头设立“学法加油站”,以学习民法典为主题,提供市民法律学习平台;完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窗口功能,实现“全功能厅”的建设。
积极拓宽“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渠道,2020年4月区局推出“税E邮”,设立发票配送中心,实现网上下单申领,快递免费送达,解决企业发票申领“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企业办税“零跑腿”“零费用”。区局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12%,“非接触式”发票代开比例提升15%。
落实企业开办全环节便利化工作,目前对市场监管局传递的新办纳税人登记信息在3.5个小时内完成企业开办的全部涉税事项,共接入新办纳税人6077户,其中单位纳税人1690户,个体经营纳税人4387户,让纳税人充分享受企业开办“零次跑”的便利。
连续第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提升纳税满意度和遵从度,自2016年以来,纳税人满意度连续5年位列全市税务系统第一名。
(四)强化税收风险管控
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收大数据平台为依托,以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人才团队为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注重过程监控,严控涉税风险,有效提升纳税遵从。2020年,应对风险任务98批次1563户次(含“个税异议申诉”、“减税降费”及“政策落实分析”任务1372户次)。
取得风险应对总成效7556.24万元,其中入库税款5463.36万元(含增值税979.18万元,企业所得税3064.25万元,个人所得税283.8万元,房产税391.93万元,土地增值税255.1万元,土地使用税258.44万元,印花税79.84万元,其他税费150.83万元),入库滞纳金1281.76万元,增值税调减留抵税额393.74万元,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额应纳税额252.01万元,收回出口退税款165.37万元,入库金额占全局直接收入2%,应对成效显著,有力突显风险管理主观能动性。
(五)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打造实体与虚拟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办税服务网络,优化纳税人信息化办税服务体验。区局与近二十个单位签订《协税护税协议》,并精心制定与各单位交换的数据格式、标准,依托财政局牵头实现每月第三方涉税数据定期交换机制。累计接收翔安区各单位交换信息8万多条,推动涉税信息共享应用,构建以大数据和信息化为支撑的信息共享税收共治模式。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保障合法权益
(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力度,实现由“人防”到“机控”的转变。持续做好内控平台岗责配置维护,协助主责部门做好内控指标的接收和反馈。
开展税收执法疑点核查,2020年共计核查疑点920条。围绕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等重点工作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通过内控监督平台、税收执法督察等多举措自查自纠方式,对执法人员执法过错逐条给予责任追究。
建立党委与纪检组工作协调机制,纪检组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每年共同研究2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加强对税务机构改革、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组织税费收入、统筹推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与加快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积极接受外部监督,通过投诉箱、意见箱、局长信箱、市局门户网站“纳税服务投诉”模块和纳税人来电、来信、来访等渠道实现受理渠道多元化。自觉接受外单位监督,全力配合审计监督,抓好审计问题整改。每年向社会公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接受监督评价。编制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七、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化解矛盾争议
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依法处理、防止激化原则,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压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深入细致做好源头防控、风险排查和矛盾化解工作。2020年处理各类信访件131件,其中省信访系统3件、12345平台便民服务件124件、局长信箱4件,引导纳税人合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投诉事项。
切实保障纳税人的行政救济权利,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渠道,发挥法律事务工作室在行政救济方面积极效应,保持区局成立至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双零”记录。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众权益
2020年,区局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公开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贯彻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积极运用新技术、新软件、新平台。通过区局频道、短信、纳税人学堂、12366服务热线、办税大厅LED屏幕、税企邮箱、微信平台、抖音平台、厦门移动电视等平台,打造立体化公开模式,使信息公开操作更加便捷、响应更加及时、受众更加细分、环境更加友好、影响更加广泛。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理念,加强普法宣传
(一)提升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完善集体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2020年共开展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前学法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2次。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领导干部带头讨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难点,参加民法典相关法治专题讲座。加大普通干部的法治教育力度,在公务员入职培训期间安排税收法律课程,让新入职公务员学好入职第一课。严格把法治教育纳入税务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升职培训、年度培训中。推进“四师”促学助考,提高干部学法的自觉性,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加强税收普法集中宣传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第29个税收宣传月期间围绕“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的主题,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要节点开展税法普及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制作视频、漫画、动画、长图8篇,拍摄抖音短视频6条,设计区局IP形象人物1对,其中《创业不易,有“他”助力》获全市抖音挑战赛三等奖。
创新税法宣传普及方式,前往大嶝开展“十一”节前发票专项知识宣传,对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重点商户及消费者进行发票知识宣传,提醒诚信纳税、维护税收秩序;参加依法治区办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为纳税人普及宪法及平安建设相关知识;设计制作税宣用品,增强全社会的税法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增强法治理念
(一)加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厦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2020年,区局3名公职律师共办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普法宣传等工作任务39件,2名法律顾问共办理工作任务6件。
(二)加强税务人员教育培训
加大全体干部法治教育力度,在各类培训中设置提升法治思维、法治能力相关课程,通过学习兴税、学习强国等平台推动干部学法工作。强化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全面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夯实税收法治人才基础。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现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高度重视法律人才的挖掘和培养,鼓励干部职工考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截至2020年底,区局共有6名干部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推进法治建设
区局坚持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2020年每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每半年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按要求向市局和翔安区政府报告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对外发布。
2020年,区局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辖区内税收法治观念仍有待提高,法律专业型人才仍显不足,执法人员年龄断层仍较为严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之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区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税收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以深化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全面完成全年各项任务,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
2021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