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第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以建成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税务机关为目标,坚持依法治税和“放管服”结合,积极开展税收法治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法治税务建设成效。现将第三分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内容。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全年共开展理论学习 12次,其中班子领导集中学习法制专题2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注重加强法治培训。结合税务人员岗位需要,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为契机定期不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课堂,开展学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APP、税务网络大学、学习兴税等平台以及市局教育培训等形式学习掌握最新税收法律知识,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阐释。紧扣“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坚持集中性宣传与日常性宣传相结合,线上线下齐发力,普及与群众利益、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启动宪法税务专递,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税务报刊图书、纳税人学堂、抖音平台 “小税哥讲税法”栏目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增进公民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共识,营造“人人懂税法、人人遵税法” 的社会氛围。
三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聚焦税收工作实际,组织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与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维护社会和谐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有机结合。持续推进依法治税,配合市局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执法文书规范性审核,压紧压实依法行政责任。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的精确度。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严格依法征税。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突击收税。根据经济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分析研判税收收入形势,定期分段做好税收预测,将出口退税预测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准确掌握收入进度,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2020年,分局组织税费收入388.8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48.56亿元,社保费和其他各项非税收入40.25亿元,圆满完成了组织收入任务。此外,分局共办理出口退税148.88亿元。
二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明确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按规定进行公开。全年共发生24笔申请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或变更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且全部实现网上受理。按照市局的部署,深化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推进涉税资料清理,改进各税种优惠备案方式;坚持放管结合,完善备案管理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采取“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处理方式,让纳税人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
三是大力推行三大清单制度。依托市局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总则、附则及七大类权力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分局执法事项信息,查询相关执法结果。以权责清单公布为契机,强化清单运用,在规范性文件制定、税务执法、执法决定审核中,发挥权责清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对照权责清单明确权责事项,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同时,探索将权责清单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务营商环境。
四是建立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度。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着力构建政策全链条管理机制。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听取、收集并归纳整理纳税人在实际政策操作中的问题;落实首问责任制,及时解答纳税人的问题,提高政策适用确定性,切实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汇总整理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及措施,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确保一线干部准确掌握政策执行口径,为做好纳税人服务工作奠定基础。不定期汇总征管过程中纳税人和业务科室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市局业务处室沟通请示,明确政策执行口径,积极撰写上报政策执行反馈。
五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享信息制作《“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供企业进行确认,方便企业及时对信息进行补充或更正;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企业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变更信息后及时更新系统内的对应数据,纳税人无需再向税务机关重复办理。开展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工作,建立健全辖区内“走出去”企业基本清册、拓展清册,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为纳税人量身编制《涉外税收政策手册》,帮助纳税人防范“走出去”税收风险;为“走出去”企业和个人做好基础服务工作,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开具。
六是推进职责规范化。全面开展各项制度机制的梳理、整合、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理顺内部管理关系、规范管理规程,推进规范化管理。定期开展分析评估,对不符合形势发展要求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推动各部门规范高效运转。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促进各岗位人员依法高效履职尽责。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不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从政策落实情况、政策执行情况、政策效果评估等角度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链条讨论和研究,全年组织撰写、上报政策执行情况反馈5篇。
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修订情况,分局本年度未发现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总局、市局的文件清理情况,提醒干部关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正确适用文件,降低执法风险。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落实内部合法性审核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在法治税务的建构中杜绝滥用权力、随意决策,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就有关分局重大事项提出议题,并经集体会议讨论决定,保证重大决策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例如,针对综合办公用房改造项目,分局及时成立基建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和程序,有效地组织项目改造、项目验收,重要流程的实施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核。继续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保障合法性审核的专业力量。在各科设置法制岗,负责科室法制相关工作,有效提升法治税务工作水平。据统计,分局全年共对352份税收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性审核。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全面开展税务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肃认真开展自查,不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营造亲清分明的税企关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紧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敏感时点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在关键节点通过短信、内网通知等向全体干部职工强调廉洁自律要求,注重“八小时外”的提醒抓“常”抓“长”。全年共开展对科室负责人个别廉政谈话5人次,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0场300人次,推动干部职工绷紧纪律弦、作风弦、责任弦。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分局严格执行《厦门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逾期未申报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知情权和救济权,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采纳其合理的要求。以税收执法文书为基本形式,根据税收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对分局涉及的执法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按照市局部署做好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上线相关工作,做好平台操作培训,提升使用效率。明确法制审核流程,确定法制审核所需材料范围;加强法制审核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是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依托市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分局积极组织撰写税务行政执法案例1篇上报市局并被采用。组织各科室认真学习市局下发的“说理式执法”指导案例,有效发挥“以案说法”渗入指导日常工作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实践说理性执法,在做出行政处罚时,综合考虑行政相对人的主观过错、行为性质、违法金额以及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规范使用行政裁量权,并将这些综合考虑一一告知纳税人,说明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理由,以理服人。
四是加强税务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参与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运用新软件、新平台,抓住税务工作新亮点,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向市局微信公众号提供多篇优质稿件,回应纳税人关切的新热点。做好新版电子税务局建设需求编写和系统上线测试工作,在新版电子税务局上线前,积极组织干部参加视频培训会议,学习电子税务局的业务功能与基础实操,有效提升干部履职能力。配合做好新版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务端上线工作,大力推广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APP端、WEB端,持续推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异地协作平台为抓手,共建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及时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同时做好任务跟踪台账,确保异地协作平台上接收到的任务对标对表按期完成。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将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有关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积极改善执法条件,2020年启用新的公车用于税务执法,并建立公车使用台账,合理调配公车资源,最大限度保证干部税务执法用车需要。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分局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分局机关党委书记、局长当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在局务会、班子会等多个场合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机关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次。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将关口前移,从小处抓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行政监督。加强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对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等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严格按照总局和市局规章制度办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三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不断完善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依托市局7×24小时不间断大数据网络监督平台,结合人工搜索等传统方式,扎实做好社会舆论监督工作,尽可能避免负面舆情事件发酵,积极采取方案解决问题,引导舆论向积极、正面的方向发展。
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内控平台为依托,以风险管理为导向,进行动态风险监控,指定专人每日登录内控平台查询执法过错责任情况,实时跟踪,相互提醒,及时预防处理。对监控到的过错指标逐条进行调查核实,确认相关情况,深入剖析过错存在的原因;积极推进整改,在事前有效防范系统执法过错的生成。纪检监察部门紧盯重要工作、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对党中央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五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积极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将提醒谈话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践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的重要措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一方面教育干部多存敬畏,少存侥幸,坚守廉洁自律,对发现问题大胆进行批评,防止小毛病发展成不可挽回的错误;另一方面利用分局例会、支部学习,时时刻刻提醒领导干部从因监督管理不到位而被追究问责的案例中吸取教训,自觉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设置纳税服务意见簿、意见箱和举报箱,由大厅值班干部定期查看反馈,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同时,在制定大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增设专项工作应急预案。在申报高峰期对窗口实行动态调整,如遇拥堵及时补充人员力量,缓解窗口压力,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应对复议案件,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面对个别利害关系人提起的行政复议,一方面保障其救济权利,另一方面由分局公职律师负责处理,同时聘请专业律师开展应诉工作。2020年发生的涉及分局的行政复议案件1起。
三是建立健全税务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等制度。分局主要负责人作为行政应诉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分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市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官方网站主动公示纳税服务投诉和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并设立台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解决纳税人的实际问题。
五是加强信访工作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有关制度,按要求做好信访各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信访风险隐患排查,开设信访接待室,建立和完善信访台账、信访风险隐患台账及信访应急预案,围绕纳税人反映的热点难点,着力解决各类信访问题,全年未发生集体上访情况。2020年分局共受理信访件59件,其中来自12345便民服务平台48件、局长信箱6件、省信访4件、纸质来信1件,所有信访件均按时受理、按时办结,做到及时联系、解释到位、依规办理、有效解决、按时反馈。全年信访办结率达到100%。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持续完善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建立信息发布和内部文件管理制度,保证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安全性、准确性和合规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注重提升税务人员的自身素质,着力增强税务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增强其程序规范意识和法律风险意识。
二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不断丰富主动信息公开的渠道,定期梳理可对外公开的信息内容,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真正将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做好信息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网络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对于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共权益、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及时、依法、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整合“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相结合的优势,打造立体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通过举办纳税人学堂、税收宣讲会、党团突击队进企业等对外活动,对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问题和政策进行讲解、反馈,进一步加大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有效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提升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持续加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理念的关键,将宪法法律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依法带队、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推动领导干部做新时代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的带头人。
二是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完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组织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根据市局教育培训工作安排,通过视频培训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资源税法》等,及时掌握最新税收法律知识,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通过以赛促练、以练促学的业务竞赛方式进一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在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开展多次纪律教育、廉政教育、保密知识培训,提高新录用干部的法治思维。
三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法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税收普法活动,2020年共发表100余篇文字报道,在新华社、经济日报、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中国税务报等新闻平台刊登;共打造76条原创作品,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杂志社、厦门税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刊登;共推出16条音视频新闻,在央视新闻、中国之声、福建新闻联播、厦视新闻等新闻平台刊登,其中《加快复工复产 稳外贸打出组合拳》主题新闻在央视《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播出,分局积极服务外贸企业的举措案例得到总局和市局的高度肯定。每季度在办税服务厅推出扫码关注有奖活动,在“减税降费在厦门”抖音平台上参与“小税哥讲税法”栏目,组织小学生参加手抄报活动,持续拓展税法宣传触角。
四是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深入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黑名单”制度,2020年分局共完成250户企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其中A级147户、B级71户、M级27户、C级1户、D级4户。截至2020年底,动态管理评价共完成3户,其中补评1户、复评2户。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按市局“三定”方案要求合理设置科室,明确法制机构职责,突出税收法制工作主业。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在对近几年新招录的高素质人才分配时向政策法规部门倾斜,不断凝聚税收法治力量,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坚持把税务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基础,将每年新进公务员初任培训、法治教育与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无缝衔接,认真组织新进公务员和在岗未通过资格认定人员参加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依据有关规定配合做好执法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严肃资格认定,强化培训成效。2020年共组织8名税务人员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均取得执法资格。同时在征管一线安排经验丰富的干部以及具有税务、经济、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背景的干部,上下通力,互相配合,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
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促进依法决策、规范执法、严格监督,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截至2020年底,分局共有2名公职律师、1名内聘法律顾问、1名外聘法律顾问。成立公职律师服务室,安排公职律师定期值班,根据纳税人需求提供专业的涉税法律咨询服务,运用法律法规以事实为依据进行涉税纠纷调解。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分局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任务。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税收工作延伸到哪里,法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为总要求,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税收问题、抓好税收工作,努力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全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定期组织学法,充分有效发挥领导小组在分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20年分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召开例会2次,定期听取汇报并审议解决分局有关依法行政重大工作事项。
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把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和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作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组织保障。分局无对应本级政府,2020年第一季度分局已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报告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报告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分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税收法治的工作站位。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制培训作为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四是建立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将税收法治建设纳入科室组织绩效考评,考核内容包括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重大事项法制审核、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人员法制教育等内容,督促税务人员严肃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落实好推进依法行政各项举措。
五是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实行税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年初分局领导班子和6名处级干部开展了述职述廉,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推行集中审议制度,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大问题,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对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和督促落实,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问题与建议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税收法律体系有待完善。目前许多税收政策仍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出现,实体法的法律级次层级有待提高。
二是征管基础信息有待完整。目前政府部门间信息交流有待进一步扩大,有待建立更加完整的涉税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三是法治队伍建设工作有待加强。法治人员培训有待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二)解决方案与建议
一是完善税法体系。完善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提升税收相关法律层级。同时尽可能让课税要素和管理流程明确、清晰、无歧义,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二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更加完善、流畅的涉税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培养全社会协税护税的意识。
三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加大法治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使用力度,切实发挥法治队伍的专业作用,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为全面依法行政提供人才保障。
三、2021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
继续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利用集体讨论解决法治问题、法律争议。
(二)积极开展法治税务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加快法治税务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扎实创建法治税务建设示范基地,围绕全面依法治税总目标,把法治税务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税的重要载体,为推动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三)强化基层法律人才培养
邀请专业人士针对工作中的复杂法律问题开展培训、讲座,全面增强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重视法律人才岗位的安排和团队协作,发展培养公职律师和内聘法律顾问。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1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