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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14:40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编撰,并向社会公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报告的事项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网站同安区局频道”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99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57982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及厦门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及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及时做好区局税收工作动态、通知、权责清单、税收概况、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等内容的公开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区局执法人员清单等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内容,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职责,形成职责清晰、内容丰富、渠道畅通、运行有保障的良好格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方便公众通过网站、公开电话等渠道提出申请,并按照总局的最新规范和要求,及时接收、办理、回复社会关切,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执行《条例》及我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履行AB岗工作制度,专人专职负责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发布内容进行痕迹管理,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确保公开内容均经过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严格杜绝涉密信息上网,保障政府信息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大公开”思路,统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等工作,打造外部网站、短信、纳税人学堂、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企邮箱、局长信箱互融互促的立体化公开模式,并按照市局统一管理建设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同区局沟通交流的便利性、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和完善税务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严格按照执法公示工作的有关监督规定,将纠错建议接收途径、接收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向社会公开,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公众可通过区局官方网站、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税务机关提出纠错建议,接收到公众纠错建议的,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告知其有关结果。严格把控公开信息的规范性、正确性,强化对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公开信息不准确的,及时更正、重新发布;对应公开不公开、选择性公开、公开不及时等立行立改、严格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35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31

742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1424

行政强制

5

0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20年,同安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些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主动解读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继续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实时更新目标内容,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需要说明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仅反映2020年度的情况。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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