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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11:08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分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号,邮编:361012,电话:0592-5311059)。

  一、总体情况

(一)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水平

2020年,分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市政府、市局的具体实施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着力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责任科室和公开要求,全面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同时,注重提升税务人员的自身素质,着力增强税务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增强其程序规范意识和法律风险意识。

(二)积极回应依申请公开

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同时,安排专人持续维护网上“依申请公开”栏目,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申请诉求。

(三)完善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持续完善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建立信息发布和内部文件管理制度,保证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安全性、准确性和合规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强多元化平台建设

不断丰富主动信息公开的渠道,定期梳理可对外公开的信息内容,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真正将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扎实做好信息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网络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对于涉及公众利益、公共权益、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及时、依法、全面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整合“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结合的优势,打造立体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通过举办纳税人学堂、税收宣讲会、党团突击队进企业等对外活动,对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问题和政策进行讲解、反馈,从而进一步加大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有效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五)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监督中,明确管理任务,注重加强日常的督导检查,对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保证了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做到及时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2020年,分局开展多次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28

5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27

2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0年,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进步,但是与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组织建设不够完善;二是政务公开的信息内容及覆盖面不够广;三是依法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研究完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推进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二是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整合各类信息资源,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广大纳税人进行互动交流,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广度、力度和深度。三是持续加强对税务人员的信息公开方面的专题培训,不断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其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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