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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11:00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137号,邮编:361021,电话:0592-6159011,传真:0592-6159001)。

一、总体情况

自2020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136号)、《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厦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宗旨,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有效促进区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区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严格对照清单内容,抓好工作落实。区局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年内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研究推进有关工作;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局领导抓好具体部署和任务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政务公开;各职能部门落实责任协同推进。区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规划和任务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部门明确1位兼职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信息上报至办公室经办人员统一发布,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制度保障。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区局加强“全周期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为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区局严格按照“一公开、一审查”“一公开、一审批”制度,采取“拟稿人-科室领导初核-分管领导复核-办公室排版发布”的方式,通过多道程序严格把关落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同时,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定期抽查、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三)强化公开机制。坚持主动公开,细化公开目录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区局公开指南,编制《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含3类一级公开事项和16项二级公开事项,明确每一项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方式等信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0年1月1日以来,集美区局主动公开信息264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64条;同时借助新闻媒介公开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讯,有效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服务质量和办税效率。集美区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集美区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强化监管考核。落实督查督办,建立“定目标、定责任、定工作、定时限”的“四定”督办制,以督办单的形式对责任部门进行督查交办、督查催办、督查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地有声。加强绩效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进度和效果纳入重点考核内容,调动各责任科室工作积极性,严肃追责工作懈怠、落实不力的责任人,推动政务公开责任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50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31

 831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992

行政强制

 5

 0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区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思想认识、监督考核、管理机制等方面还有改进和提升空间。对此,区局多措并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总局、市局、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的学习,不定时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做好保密工作,真正让公开成为习惯、透明成为自觉,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坚持把政务公开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不断提升政务工作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的重要环节,强化对各相关部门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定期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栏目管理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规范管理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总局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建设,完善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目录内容,确保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准确、全面、及时、有效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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