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梧桐东路1号,邮编:361015,电话:0592-569081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精神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紧密围绕落实个税汇算、社保费减免和其他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等群众关心的重要领域,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区局坚持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号),进一步做好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和市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湖里区局频道发布行政许可10935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9702条,行政处罚964条,及时向社会公布湖里区税务工作开展情况信息,为营造起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区局依法受理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并做好相关资料保留和台账登记。2020年区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按照工作职能和业务职分工分头实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法制科和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确保政务信息内容、数据均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
依托市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围绕区局信息公开目录,维护机构概况、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内容,同时在市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湖里区局频道及时发布相关行政执法信息。
(五)监督保障
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工作的监督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0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信息公开工作宣传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区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多措并举,建立有力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