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增值税专票电子化改革落地厦门
今起,厦门市税务局将在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推广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下一步该局还将不断扩大专票电子化改革范围,让更多纳税人体验到增值税专票电子化的便利。
记者获悉,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从2021年1月21日起在包括厦门在内的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票电子化。
据了解,增值税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票相同。同时,增值税电子专票还具备票面样式更简洁、领用方式更快捷、远程交付更便利、财务管理更高效、存储保管更经济等多个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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