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和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员会、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依法治税为主线,以全面提升税收质量与效益为目标,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税收工作,勇于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2019年组织各项收入202.10亿元,同比增收12.38亿元,增长6.53%。其中:组织税收直接收入143.43亿元,增长1.14%;组织非税和社保费收入58.67亿元,同比增收10.77亿元,增长22.49%。有力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财力需求。
(二)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经济转型升级。着力发挥税收调节职能,大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增值税税率调低、企业进项留抵退税、高新技术企业减免、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小微企业优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区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仅涉及两项。其中:变更纳税定额178户次,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8363户次,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实现税务行政审批“零超时”。通过加强申报管理、备案管理和风险管理,提高事中事后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着力为“三高”企业发展聚势赋能。一是高度重视招商引资的政策辅导工作。举办招商引资工作政策培训会,邀请湖里区商务局、财政局、各街道相关招商人员参会。二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改进和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对“三高”企业等市场主体,从遵循立法本意、有利于企业和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开展税务服务与监管。三是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政策研究。撰写“网约车平台”税收征管调研报告并报送湖里区商务局。主动配合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三高”企业涉税诉求及政策咨询的解答和处理。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要求。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局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税收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制定出台,不得作出决策。2019年区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市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经梳理,区局不存在需要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 制化水平。注重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集体议事方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
(二)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税收法律人才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为税收执法、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目前配有3名公职律师和2名法律顾问。2019年区局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为对外合同共同出具法律意见书51份,提出修改意见建议206条。
(三)落实税务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制定区局税务行政处罚集体审议制度,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加强税务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机制,提升执法公正性。2019年区局共对2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并作出最终处罚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扎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把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作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力之举,统筹抓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各项工作部署。着重建立并执行好执法公示、音像记录月报制度。2019年对外公示税务执法信息24228条,采集音像记录信息88937.3M,对217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二)全方位夯实征管基础。一是完成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高税收征管质效,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二是推进联络方式更正,完善管户基础信息。构建“录入源头保障准确、集中核实批量维护、日常管征逐步修正”的征管基础信息维护机制,显著提升纳税人联络信息数据质量。2019年,区局共有89107户正常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自行核对更正联系方式,占比98.78%。三是着力推进文书电子送达签约,减轻基层负担。2019年,区局与98492户纳税人签约文书电子送达,签约率达到98.46%。
(三)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水平。一是整合提升,升级办税服务。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优化办税厅窗口设置,高峰办税提速32%。二是立体渗透,提升涉税辅导。开设个税改革、小微政策等纳税人学堂200余场,发放税宣产品4万份,推送政策邮件覆盖30万户次。三是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千户集团服务,编写“一户一策”个性化服务手册,与5户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协议。2019年市局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湖里区局在8个基层局中排名位居第四。
(四)持续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区局紧密结合税源管理工作,以信息平台为支撑,以数据分析为主线,多措并举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充分运用跨区域协作平台功能,及时处理各地税务机关传递的风险信息,开展所涉及企业相关发票业务情况核查,防范税收风险,进一步堵塞漏洞。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权力制约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做好疑点数据核实整改和自我纠错工作,进一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对内部监督发现执法过错给予过错责任追究1人次。
(二)积极开展减税降费督查工作。针对2019年减税降费督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部门,逐项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按照整改时限和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切,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监督。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畅通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和纳税服务投诉等渠道。2019年共受理纳税服务投诉31件,办结率与满意率均为100%。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建立健全涉税矛盾处理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涉税舆情监控引导机制,营造更加和谐的纳税环境。2019年共处理信访件328件,按时办结率100%。建立信访投诉件法制审核制度,有效减少税企矛盾。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畅通纳税人行政救济渠道。依法依规按时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维护纳税人权益。2019年区局未发生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办税服务公开。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及时编制发布办税指南,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微信公众号、12366热线、和实体办税厅等渠道广泛宣传,更新减免税政策“二维码”、办税日历、办税地图及服务通知等,让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办税服务事项、流程以及所携带资料等信息。
(二)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息发布维护制度,推进执法过程和结果透明化。2019年区局公示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信息6126条、行政处罚信息1871条;发布欠税公告4期,公告欠税纳税人3845户次;发布非正常户公告12期,公告非正常户纳税人8898户次。
(三)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对属于涉及纳税人切实利益、社会关注度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按照“依法、全面、准确、及时”的工作原则,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答复纳税人依申请公开事项。
八、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一)加强税法宣传教育。通过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税法知识,解答群众疑难,提升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积极开展普法“五个一”活动,即“一所机关”,开展区机关专场培训,邀请湖里区财政局、商务局、法制局等部门参加;“一个社区”,走进祥店社区、金山街道、高殿社区、禾山街道开展培训;“一所学校”,走进华悦学校普及减税降费相关税收知识;“一个协会”,对台商协会开展减税降费及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知识辅导;“一个创业基地”,走进青瓦创业园、军梦双拥双创园等8个创业基地进行宣传。
(二)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积极稳妥开展2018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共评出A级纳税人3964户、B级纳税人34083户、M级纳税人42680户、C级纳税人2378户、D级纳税人13858户。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对D级纳税人进行发票管控等措施,褒扬诚信,鞭策失信,营造依法纳税的诚信氛围。
(三)促进税收社会共治。积极发挥湖里区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在形成齐抓共管协税护税合力上的作用,协力保障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开展减税降费“区长税课”5场,取得湖里区委区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强化与湖里区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化党建品牌“红税益企直通车”,打造非公党建网格化脉络,挂钩9大商务楼宇和产业园。组建红色引擎党员先锋队,与辖区千户集团总部企业结对共建开创“四联”党建模式,开展“党建益企”、先锋示范岗等活动52场。2019年区局获湖里区非公党建综合考评第一名。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法治人才培养,扎实推进公职律师制度,目前区局共有6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其中3名干部获得公职律师资格。2019年公职律师接受指派共参与办理市局行政复议案件10件、行政诉讼案件监督程序1件;参与5家破产清算企业欠税追缴工作。
(二)建立健全学法常态化。坚持法治理论学习与解决税收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不断指导和推动税收工作实践。2019年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形式,开展3次会前学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主体公告制度,严格执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优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依法行政工作重大事项。2019年召开3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下发区局依法行政重要文件2份,动员部署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并审议确定若干重大执法决定事项法制审核标准。针对投诉举报、税收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执法风险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二)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以“凡任必用、凡考必用、凡评必用”为原则,将绩效考评结果全面运用于干部任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充分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2019年,区局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仍有需进一步完善之处。一是税收法治观念仍需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税收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执法风险防范意识还有待加强;三是干部队伍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税收法律人才仍需补充。
2020年,区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压紧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展现税务机关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一是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确保收入平稳可持续增长,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简政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实体经济、“三高”企业发展。二是以规范执法为抓手,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切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三是加强创新探索,完善机制制度,坚持规范化和信息化发展,力促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
2020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