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持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要求,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聚焦税务稽查主业,积极推进法治税务建设,规范稽查执法行为,严格稽查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结果运用,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税务稽查工作的法治化建设水平。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立足依法办案,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
2019年以来,我局保持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工作不断、力度不减,以科学查处规范税收秩序,积极履行税务稽查工作职能,以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取得显著成效。
(一)严格依法查办案件。2019年,我局持续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严厉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有力促进了税收秩序进一步改善,堵漏增收成效显著;持续深化四部门协作机制,盯紧“假企业,假出口”实施链条式打击,充分发挥大数据支撑作用,灵活运用项目制管理模式,厦门地区虚开骗税势头得到了遏制;充分发挥厦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同时将行业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积极开展黑恶案件涉税问题查办,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有效维护了我市市场经济秩序。
(二)严格依法定性处理。我局严格依照税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案件进行定性和处理,贯彻落实两级审理制度,认真组织本级集体审理,积极提请市局重大案件审理,牢牢把握“税收法定”的原则,遵从“法无明文即禁止”的法律精神,坚持“疑错从无”,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利益诉求,保证案件定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准确。
(三)推进“黑名单”联合惩戒。我局依法做好“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实施,积极推动阻止出境、限乘高铁飞机等一系列惩戒措施的落地;针对在“黑名单”工作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大学生转让企业遇到的“陷阱”,对厦门部分高校开展“进校园普法,宣传黑名单惩戒”主题宣传活动,为创业热潮下的大学生答疑解惑、防范风险,推动我市良好营商环境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联合厦门市信用体系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联合惩戒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效用。
二、贯彻税收法定,推进税务稽查法治建设
在稽查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稽查部门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工作要求,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正确适用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集体讨论制度
(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结合我局税务稽查工作实际,根据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内部机制,让依法行政工作有制度约束。对于涉及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大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事项,坚持依法听取纳税人陈述、申辩意见,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可行性进行探讨研究。
(二)落实重大涉税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本局重大涉税决策事项的决定均依法经过会议集体讨论,对达到标准的复杂、疑难案件进行集体审理是推进税务稽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重要保障。全年共组织本级集体审理18次,审理各类案件累计161件次,坚持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有效推动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我局根据领导班子工作规则,明确班子议事内容目录清单,以领导班子会议的形式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违反法定程序决策,推动税务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四、完善执法程序,坚持严格规范公平执法
2019年以来,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结合前期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环节,构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稽查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将规范稽查执法行为作为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重点,努力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促进税收公平正义的实现和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提高。
(一)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有力提高执法透明度。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我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情况;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选4户汽车经销企业作为我市2019年部分重点行业随机抽查对象,依法检查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全年在市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示26条合计126户被查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保证执法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维护执法统一性及严肃性,提高行政执法威慑力。
(二)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管理。通过金三系统实现选案、检查、审理、执行执法审批四环节全覆盖,通过信息化系统规范了电子执法文书的审批和流转;在稽查四环节配备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及时开启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管理制度;认真听取纳税人陈述申辩,按规定受理听证申请,做好纳税人权利救济工作;全年对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116户企业进行欠税信息公告。
五、严格内部控制,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认真迎接市局执法督察做好反馈整改。积极配合市局执法督察组对我局开展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对督察中发现的执法薄弱环节,认真开展情况反馈工作,建立台账积极整改,查摆问题、完善不足,不断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
(二)切实抓实抓细内部控制工作。一是持续深化执法风险日常防控机制,实现税务风险防控常态化。在“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录入123个执法高风险点及对应防控措施,以内控监督平台风险预警功能为抓手,2019年以来实现日常执法风险自我纠错16户次;二是积极开展稽查风险防控专项工作,有效控制和解决执法风险。2019年10月我局抽调全系统业务骨干组成案件复查小组,以抽查、交叉复核的方式对随机选取的24起案件进行自查;三是着力推进内控内生化,完善执法风险信息化防控手段。我局针对金三系统运行情况,提出三项涉及“金三系统”稽查内控内生化优化的业务需求,旨在充分利用金三系统信息化的手段防控、规避稽查执法风险。四是对《全国稽查风险目录》研提新增、修改意见,并通过“基层内控建议”模块向总局提出3条内控建议,已被采纳2条。
六、完善权利救济途径,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一)保障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工作,确保每一个案件都有效地保障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我局共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158份,未发生纳税人申请听证的情况。
(二)保障纳税人的行政、司法救济权。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答辩、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充分保障纳税人的法定救济权利。2019年我局共依法进行行政复议答辩及处理7件,行政诉讼应诉及处理5件,依法听取被查对象的陈述申辩意见,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暂未发生处理处罚决定经复议或诉讼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情况。
七、推进政务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总局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确保纳税人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在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发布权限、公开责任管理等重要事项上,既保证制度刚性规定、工作有序开展,也注重灵活运用、依法合理满足纳税人知情权。
2019年,我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共公开政府信息382条,主要包括通知公告、执法文书送达公告、行政处罚公示、典型案例等,公开形式主要包括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自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我局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明确本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进政务主动公开力度,确保新机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档。
八、税警联动打击,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一)依法依规移送案件。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程序、期限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按要求及时录入案件移送信息。2019年我局共向公安部门移案件68件。
(二)完善行政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我局积极建立健全与公检法机关的执法协作机制,推进税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沟通联系,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共同研究解决税收违法犯罪案件证明标准、定性处理疑难问题,横向拓宽合作领域,纵向加大合作深度,形成整体打击合力,促进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工作提质增效,强化稽查执法威慑力,增强全社会纳税遵从度与法治观念。
九、强化组织保障,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我局现有公职律师2名,内聘法律顾问1名,市局法制人才库成员1名。按照总局和市局要求,我局结合稽查工作特点,积极促成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对重大或疑难案件开展案情分析,对检查或审理中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研讨,提出法律意见,助推案件解决。
(二)以培训交流提升履职能力。我局充分发挥党团工青妇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稽查干部队伍深度融合。组织科室间业务研讨会共计16场次,组织全系统稽查审理暨税收法制培训1次,搭建了业务交流平台,促进常态化学习交流和探讨,以干部互助的形式,深化协作模式,加快业务承接,更加高效地服务稽查中心工作,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
(三)加强税收政策、法律书刊引进。为提高我局领导干部学法意识、营造全局学法氛围,我局在2019年采取单位统一购置、个人订阅的方式及时引进当年度最新的税收政策文件、税务稽查书籍报刊,便于领导干部查阅各类税收法律法规,了解最新税收违法案例查处经验。
十、落实依法行政领导机制,推进法治税务工作
2019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提升我局法治税务工作的站位和高度。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2019年,我局认真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学法,把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成为我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坚强堡垒。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成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2019年我局共组织学法4次,重点学习了《厦门某公司涉税案例》、市局“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及事项清单、工作指引等文件等一系列规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用法,带动全体税务干部法治理念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担任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及时研究统筹全局法治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2019年第一季度,我局认真总结2018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并向市局报告,同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019年,我局结合税务稽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纲要》《“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和市局相关法治工作要求,为实现我局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做出了许多努力,也取得一定成效。在总结成效的同时,对照《纲要》、《规划》和市局相关工作的要求,我局法治税务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税务稽查法治建设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具体落实到具体税务稽查工作环节时,仍有待细化与深化;二是在贯彻遵行执法程序中,对三项制度的落实还有待加强;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税收违法案件的法律适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针对上述有待改进之处,结合我局税务稽查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2020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税务法治建设:一是强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贯彻落实季度例会、会前学法机制,以新机构业务、人员融合为契机,加强对新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的学习,带动全局干部全税种业务学习的氛围,提高全局干部执法水平。二是根据总局、市局的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实施三项制度的专项实施办法,以此为重要抓手,推动稽查部门执法规范化的不断提升。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内聘、外聘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的职能,成立我局法制审核工作团队,为我局法制审核、信息公开及复议诉讼应对等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