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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25 09:19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在总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下,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区局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谋划和落实好法治税务建设各项任务。

(一)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作用。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组成,优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议事程序,及时审议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等事项,高效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局党委书记、局长林林宏高度重视法治税务建设,担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担负起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重大责任。每半年召集主持1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统筹全局法治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推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每年第一季度向市局和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抓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规范完善税务人员日常学法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全体税务人员法治素养。

(一)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明确法制机构职责,突出税收法制工作主业。法制科作为区局的法制机构,配备法律专业人才,专人负责法制工作。

(二)夯实法治力量建设。加强法律人才培养和使用,区局原有公职律师2名,外聘法律顾问1名,2019年新培养公职律师1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法律事务上的积极作用,2019年公职律师总办理工作任务总数88件,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防止征收“过头税”,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着力发挥税收调节职能,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一方面牢固树立收入任务观,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做到应收尽收;另一方面依法规范征税收费,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确保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二)着力发挥税收调节职能。采取实打实、硬碰硬地措施,推动减税降费落地、落细、落实。立足海沧经济形势和产业布局,聚焦“三高”企业、民营企业以及新业态平台经济等,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拓展运用力度,从税收的角度向党委政府积极建言献策,发挥以税资政作用。

(三)深化简政放权。全面落实取消“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行政许可和多项税务证明事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减轻纳税人涉税资料报送负担。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注销受理时限分别压缩至10个和5个工作日,符合简易注销的,即来即办。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应对。成立多部门联合的风险应对专业化小组,重点关注和监控石油交易中心、黄金产业园等高风险行业领域,以及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高风险行为,加大纳税评估力度,做到“评估一类企业,规范一个行业”。

(五)加强信用运用。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公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布和传递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合担保公司、银行等金融部门,帮助企业用好纳税信用增强融资能力。

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积极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及时开展文件清理并向社会公告清理结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税务规范性文件,落实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新的厦门市辖区个人所得税带征率公告,及时废止区局个人所得税带征率公告。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完善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区局工作规则,明确党委决策和行政决策范围。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安排会议议程,确保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依法行使决策权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加强合法性审核。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9年主要对税收强制执行、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开展法制审核,从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执法文书是否齐备规范等方面进行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核,确保依法依规执法,提高税收执法质量。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由党委会议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执法活动,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行三项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日常执法文书出具与送达,必要时由公职律师对执法文书进行审阅。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着力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对具体执法人员,分解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规程、认真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督察督办制度机制,建立强有力的通报说明制度,强化责任追究。2019年未涉及外部监督手段发现执法过错,对内部监督发现执法过错给予过错责任追究3人次。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巡视、督察、审计、纪检等方面监督的协调配合,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防止权力滥用,确保依法行权。

(一)自觉开展和强化党内监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加强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监督,关注重点人员、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和特殊时点,重点加强对职级晋升、税源管理、出口退税、纳税评估等“两权”廉政风险易发环节的监督。对15个部门共计87人次开展“下沉式”廉政谈话。

(二)制定覆盖全年的督导检查工作清单。把减税降费监督检查纳入纪检监督、巡察监督、执法督察、效能督查,建立税务与纪委联合监督检查、区局相关部门定期会商、减税降费投诉举报、实地走访随机抽查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区局自行组织两轮督导检查,确保减税降费工作不打折、不走样、不变通。

(三)积极配合上级监督和接受外部监督。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提升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涉税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努力让纳税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复议应对与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相关工作机构和职能,建立协同应对机制。2019年做好以区局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2件,以复议案件为契机,审视日常执法行为,扎实做好日常执法工作。2019年未发生应诉案件。

(二)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规范来信来访管理工作流程,严控办理时限,健全工作台账和催办督办工作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案案有结果。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后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检举途径等信息及时公示上线,严格落实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信息、涉税检查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执法文书信息、执法决定的事中事后公示,2019年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结果1964条,行政处罚结果252条,欠税信息2113户次。

十、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加强面向社会的税法宣传教育,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推进税收共同治理。

(一)抓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法律培训等制度,全年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共计18次,重点学习宪法、减税降费、税收新政等内容,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完善税务人员日常学法和培训制度。在税务人员初任培训、年度培训等培训中安排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税收法律法规等法治教育内容,强化税务人员法治思维养成。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发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基地创建、税收普法集中宣传活动,抓好减税降费、个税改革、扶持“三高”企业发展等重要工作及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深化“税法六进”活动共45场4511人次。

过去一年,区局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在各项具体税收工作中落实税收法治思维和理念不够到位,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主动创新不够,推行成效不够显著等等。

2020年,区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及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法治工作质效,切实把税收制度优势转化为税收治理效能,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落实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法治税务建设。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好《纲要》和《“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要求,做到年初规划部署,年中落实和督察,年终反馈总结,最终实现《纲要》和《“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的工作目标。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进一步细化、改进和完善工作规范,不断提高税收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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