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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0 15:07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编撰,并向社会公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报告的事项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qjpd/taqj/index.html)网站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99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579816)。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健全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注机制,突出公开重点,形成职责更为清晰、内容更加丰富、渠道更显畅通、运行更有保障的良好格局,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及组织机构保障情况

  认真执行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优化流畅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权限、工作责任,细化信息公开流程。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专人负责具体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AB岗工作制度设置B岗,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同时按照“大公开”思路,统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舆情管控等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建立了信息公开发布台账,对发布内容进行痕迹管理,确保公开内容均经过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严格杜绝涉密信息上网。

  (三)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通过外部网站、短信、纳税人学堂、12366服务热线、税企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打造立体化公开模式,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体系进行创新优化联动,突破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既相对独立又相互支持的良好生态,加强纳税服务热线的衔接和整合,全面提供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服务,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动信息公开操作更加便捷、响应更加及时、受众更加细分、环境更加友好、影响更加广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27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9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53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同安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些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2020年,同安区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标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促进区局信息公开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六、需要说明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对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统计,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欢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查阅、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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