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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8-06-15 19:57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一、推行背景

  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理念,创新管理手段,在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办事的同时,加强事后管理,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二、制定目的

  进一步厘清征纳双方责任,维护纳税人和身份证件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确保简政放权成果惠及诚实守信的纳税人和办税人员。让守法者尽享优质服务,让违法者无处遁形,进一步推进依法诚信纳税、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实名办税对纳税人有何影响?是否增加纳税人负担?

  首先,所有纳入实名办税的业务事项是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纳税人报送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的业务;其次,所有纳入实名办税的业务事项税务机关承诺的办理时限不变;第三,纳入实名办税的业务事项,纳税人只需出具身份证件原件,不再报送身份证件复印件,减少报送资料的负担。

  四、实名办税的身份信息是否安全?

  税务机关作为办税人员身份信息的采集和管理机关,应依法采集、使用和管理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并承担信息保密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将规范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采集操作流程,健全身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保密与安全管理措施,保障实名办税中涉及的办税人员信息安全。

  五、施行日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和《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办税人员实名办税业务范围的公告》(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同时废止。


相关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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