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08 09:55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及国家税务总局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需要说明的事项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318号,邮编:361012,电话:0592-5315018,电子邮箱:gszfxxgk@xm.gov.cn)。

一、概述

2017年,全市各级国税部门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7〕80号)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规范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2341条,其中主动公开1772条、依申请公开50条、不予公开519条,协助有关部门办理议案建议提案15件,其中建议5件、提案10件。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推进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1.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传达税务总局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听取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税务总局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组织制定《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厦国税发〔2017〕49号),下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公开职责、责任单位、公开内容、完成时限,从机制上保障政务公开全面落实。

2.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我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下发了《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工的通知》(厦国税办函〔2017〕24号),制定《细化任务分工表》,明确11大类36小类87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事事能落实。

3.强化考评,严格监督。我局优化2017年考核指标体系,将政务公开列入绩效考评内容,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2017年政务公开的4项重点工作,列入督查督办事项,借助群众、媒体等第三方力量,开展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的评估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二)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

1.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贯彻执行《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和《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梳理税务部门权责清单,以公告形式及时公开厦门国税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厦门市权责清单系统、LED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纳税人公开,让单位及个人的权力置身于纳税人的监督中,着眼从源头杜绝权力滥用情况发生。

2.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公开。在门户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向社会主动公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厦门国税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9号)相关规定,梳理确定本级税务机关依法设立的需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在做出行政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各区局频道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书相关信息。为提升公开覆盖面和影响力,在门户网站设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截至目前共发布各类许可公示786次,发布行政处罚公示454次。

3.推进税务决策执行信息公开。畅通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参与渠道,通过咨询电话、局长信箱、列席会议、听证座谈、入户调研等方式,开展“国税开放日”“营改增纳税人回访日”等活动,采取发放调查问卷、调研营改增典型企业、与纳税人直接线上互动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形成良性的税企互动关系。2017年,我局已开展60场纳税人座谈会、意见征集会,走访人大、政协委员、重点税源企业等392人次,已办理市政协提案10件、市人大议案和意见5件,不断建立健全重大税收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

(三)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公开

1.推进政策法规内容公开。2017年,我局税收法规库及时主动公开重大税收法规、规章、公告等118条。依托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移动办税APP、办税大厅LED显示屏、公告栏等渠道,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通过举办新闻通气会、实地走访、书面汇报等形式,加强对与纳税人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宣传,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利用税收政策,释放改革红利。

2.推进政策发布和解读同步公开。认真落实税收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积极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及时准确发布总局、市局出台的各类权威信息,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发布和解读政策。2017年,在各级媒体刊发新闻稿件1102篇,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55条,纳税人学堂组织现场培训203场,开展网上直播互动培训29场,在微信、微博等各类线上媒体平台发布信息3204条,累计阅读量达843万人次。开展“我看营改增”网上问卷调查征集活动,点击率超过1万人次,满意率达92%,依托微信平台举办100期“寻找税收达人”微信有奖问答活动,参与人数超过80万人次,发放微信红包2.5万个,拓展宣传“触点”,实现税收宣传由“单向发声”裂变升级为“互动传播”,有效扩大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3.推进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每年主动公开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每季度公布税收数据,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出口退税、外贸综合服务新政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纳税人的监督。2017年,我局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2场,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每月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48条,持续加强和改进税收工作,强化政策落实。对政策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向社会公开,切实增强政策执行力。

(四)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

1.推进征管改革措施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线上和线下各种平台,加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宣传,在办税服务厅及时发布国地税联合办税事项,国地税联合开展座谈会、讲座、政策培训。在门户网站设立“国地税网上联合办税厅”“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栏”,加强国地税创新服务、转变征管方式、深度融合等方面宣传,提升纳税人感知度,主动引导纳税人了解和支持征管体制改革工作。2017年,我局在各类媒体公开征管改革信息76篇,视频41个,音频23个。

2.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办税服务厅等平台,主动发布《2016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双定户定额等信息,共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税收收入数据48条,公开2016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3777户。我局积极参与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建设,在厦门市综治诚信系统公开税收违法信息202条,及时在“厦门市信用信息管理交换平台”录入税收违法案件涉案企业的信用信息,在“信用厦门”网站“企业警示信息”栏目中新增“市国税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专题,分批发布了42起案件的相关信息,违法企业受到多部门的联合惩戒,累计实施惩戒措施247户次,将纳税人的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3.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让稽查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适时发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文书送达公告等重要信息,规范行政裁量,促进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全市各单位定期在门户网站“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栏目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栏”主动公开涉税违法信息。2017年,我局总共发布各类行政处罚信息519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22件,有力地维护税法尊严和执法刚性,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五)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

1.推进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我局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明确的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地完成涉税事项,促进征纳合作。在门户网站开设“税收知识”专题,及时公布和更新纳税人权益事项,方便纳税人查询。公开税务行政听证、复议和赔偿的税务机关名称以及申请程序、时限和相关资料等,便于纳税人寻求税收法律救济。通过设置意见建议簿、局长信箱,公布纳税人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

2.推进重大服务举措公开。我局依照年初制定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明晰责任人,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服务规范、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出口退税工作规范等重大服务举措宣传引导,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2017年,我局通过网站、微信、报纸等不同渠道大力公开重大服务举措宣传,共在网站发布信息67条,在微信平台发布信息39条,在报纸刊发信息29条。

3.推进办税服务公开。积极推进预约办税、无纸化办税、一站式办理等服务,优化窗口服务质量,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发布《办税指南》《优惠办理指南》,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创新服务举措,将286种涉税事项制成二维码墙,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推进涉税信息全面公开。联合地税部门推出“二维码”版常用表单范本,融合国地税常用表样59种,涉及税务登记、发票申领、纳税申报、优惠办理等事项,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推出12366热点问题“二维码”,建立“二维码”热点问题收集发布机制,方便纳税人收藏和分享,精准有效地回应纳税人诉求,提高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效。

(六)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

1.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各单位均在门户网站及区局频道,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单位概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等机构职能信息,及时发布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信息,主动公开内设机构负责人姓名信息。2017年以来,我局已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市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直属单位、各区国税局领导的任职信息26条,并做好信息定期维护和更新工作。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及时向税务总局上报预算、决算及相关文字说明,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公开,具体包括采购制度、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2017年,我局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4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税收政策法规解读类信息103条、占总数的 5.81 %,政务类信息870条、占总数的 49.09%,其他涉税信息799条,占总数的45.09%。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总数1772条,其中电视广播公开视频信息72条、音频信息28条、报刊杂志公开信息46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我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动对外公开。我局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领导专栏、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税收法规、行政审批事项、计划规划、税收征管制度、办税指南、人事信息、税收收入、财政预算、政府采购等类型,基本涵盖了政府信息的各个方面内容。2017年,我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的1772条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48条、人事信息类27条,工作计划类15条、统计数据类48条、政府采购类43条,行政许可类402条,其他1189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国税网站。2017年,我局共在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772条,开展“在线访谈”6次,解答纳税人热点问题131个,网站发布政策辅导视频72个;设立“六项减税政策”“税银互动平台”等税收专题10个,及时推进税收政策宣传。2017年,网站总点击量已经超过3348万人次,在线咨询超过3000次,搭建了与社会公众交流互动桥梁。

2.新媒体平台。贯彻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融合线上线下公开平台,建立以门户网站为主,微信、微博、移动办税APP为辅的政务公开体系。截止2017年底,“厦门国税”微信服务号、“厦门国税微宣传”微信订阅号累计关注用户已超19万,我局已建立以“厦门国税”“厦门国税微宣传”微信为中心,各区局官方微信为延伸的微信宣传矩阵,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人民舆情监测网举办的微信排行榜中,“厦门国税微宣传”23次上榜“财税金贸类”10佳。

3.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发挥“12366”咨询服务热线品牌作用,支持网页、电话、微信、移动APP等各类互动渠道接入提交的问题咨询,实行一口受理、统一答复。全年12366服务热线共接听来电58.38万个,接通率93.06%,同比提高5.19个百分点,得到“非常满意”和“满意”评价的比例达99%。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时解答网站和微信咨询总量3.2万条,并充分利用“面对面”双向预约咨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辅导课堂、12366主页、二维码热点问题、微信有奖问答等方式推送热点问题,得到纳税人的肯定和好评。在2017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我局得分88.13分,排全国第2位。

4.办税服务厅。全市办税服务厅全面公开税收政策及涉税事项,借助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依托“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墙、移动办税APP、国地税联合网上办税等平台,公开办税信息,加强税收宣传。国地税进一步整合资源,制定联合办税大厅管理办法,目前国地税共建4个办税厅,共驻8个政府服务大厅,国地税互相派驻对方办税服务厅11个,全市共67个窗口实现“一窗一人”通办国地税双方业务;在思明区局、湖里区局、火炬区局、翔安区局试点“一窗一人”联合服务模式,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5.新闻媒体。从纳税人和公众的角度和需要,主动发布新闻,开展与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访谈、“营改增”成果展、“税收助力‘一带一路’发展”、国务院六项减税等新闻通报会,将深度与广度报道相结合,建立中央媒体、省级媒体和地方媒体三级新闻通报机制,实现宣传受众和宣传内容的精准对接。2017年在各类报纸、电视、电台稿件1102篇,《推进简政放权 优化政务服务 厦门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在2017年8月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发,《减税降负送红利厦门台商得实惠》《营改增这道“菜”真香》等31篇稿件在《经济日报》、新华社、中新社等中央级媒体刊发。

6.基层服务主体。通过税企邮箱、税企QQ群、微信群、企业走访等渠道,加强税收政策深度辅导,分发10类“办税小帮手”宣传册,及时发送“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新政、“增值税发票开票指南”、“12366纳税咨询百问”等税收政策资料超20000份。 全年纳税人学堂组织现场培训203场,开展网上直播互动培训29场,部分单位还积极强化专题服务交流,通过举行专题辅导会、互动交流会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一对一辅导服务,主动服务化解企业申报中遇到的问题。

7.其他公开形式。2017年,我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按照市人大、全国政协的要求,共协助有关部门办理议案建议提案15件,其中建议5件、提案10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89件,其中网上申请23件,现场申请1件,信件申请165件,涉及内容主要是企业涉税信息及税务机关执法信息等,其中属于同意公开数5件,同意部分公开数6件,不同意公开数17件,其他类型答复数161件,其他答复涉及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免费制;2017年度本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案4件,所有案件均驳回原告请求。导致行政诉讼的主因是: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条文理解存在误解,因而引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在制度规范建设、“互联网+政务”公开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改进的空间。2018年,我局将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税务总局、厦门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力度、广度、深度、维度上下功夫,达到信息公开全面、真实、主动、及时的效果。

(一)加大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根据税务总局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于2018年底前完成市国税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税务总局2018年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继续完善制度建设,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开展。

(二)拓宽广度,扩大公开领域。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税收执法、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受理、办理、答复工作,稳妥应对滥用申请权、诉讼复议权,提高基层单位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三)开掘深度,提升公开质量。公布真实数据,严防虚假公开、欺上瞒下,提升税务系统公信力;实施动态公开,做到限时公开、及时更新,增强行政透明度;做好基层工作,强化便民服务、具体细化,提升群众满意度;积极开展多层次培训,引导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拓宽维度,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打造信息公开、舆论引导和便民服务的综合平台。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附表的数据统计范围为厦门市国税系统。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72

1697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72

1697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89

1296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7

    2.网上申请数

23

63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65

12918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89

1296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

2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6

1196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7

3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61

972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5

行政诉讼数

4

13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