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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离境退税政策有啥调整?
发布日期:2019-04-02 17: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为配合税率调整,离境退税物品的退税率相应调整,具体咋执行,一起来看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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