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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推广使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这些热点问答请收好
发布日期:2024-11-15 16:21 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相关热点问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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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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