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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中国之声】11月1日起,铁路客运将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发布日期:2024-10-23 14:48 来源:央广中国之声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于10月18日联合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铁路客运发票“无纸化”将带来多重利好。


根据公告,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以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并进行查询、下载、打印。单位既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按现行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表示,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将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发票管理和使用效率。


李平:对旅客而言,不再需要到火车站、车票代售点、自助机上排队打印纸质车票,让出行更便利。对单位而言,财务人员可以基于电子发票,也就是铁路电子客票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等业务,减少纸质发票管理的繁琐环节,能够大大减轻工作量,提高管理效率。对于铁路部门而言,随着纸质车票使用量的减少,车票印制、终端自助机维护等成本也将大幅地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为方便旅客和单位,铁路客运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行使用中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过渡期内,旅客仍可使用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报销,单位也可凭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入账,按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铁路运输是人们出行的重要方式,李平表示,铁路客运领域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推行,将进一步推进铁路运输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迈进。


李平:更好地为旅客和单位提供全国统一、规范高效的服务,让开票更简约,体验更美好。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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