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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问答为您讲清楚:资源回收企业如何“反向开票”
发布日期:2024-07-19 11:24 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12366纳税服务平台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明确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简称“反向开票”),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添助力提效能优环境。

为帮助纳税人理解学习相关政策规定,我们将陆续发布政策热点问答系列动漫。今天学习: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如何开通“反向开票”功能?已取得“反向开票”资格的资源回收企业如何反向开具发票?资源回收企业在“反向开票”时,应当对应选择哪一类商品编码?资源回收企业是否可以调整“反向开票”的发票额度?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资源回收企业是否可以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点击视频学习吧↓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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