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解税惠|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文件链接: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往期回顾
● 漫解税惠︱为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 漫解税惠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
● 漫解税惠︱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就部分业务放弃减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漫解税惠︱小规模纳税人已开具3%征收率专票,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要追回发票吗?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