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了!90秒教你如何享优惠
个税再迎重磅新政,聚焦“一老一小”民生福祉。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今天带你学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篇↓
链接:
1.《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