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事项名称】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申请条件】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对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进行转让、出租、出借、提供担保等处分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 | 必要性 | 报送情形 | 备注 |
1 |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表》 | 2 | 纸质 | 必报 | |||
2 | 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清单 | 1 | 纸质 | 条件报送 |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联系电话】
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
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0592-12366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表单及填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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