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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发布日期:2023-11-16 09:54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事项名称】

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申请条件】

  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站、客户端软件、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经过有效身份认证和识别,自行查询税费缴纳情况、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自身涉税信息。纳税人无法自行获取所需自身涉税信息,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税务机关应当在本单位职责权限内予以受理。


【办理材料】

  1.纳税人自行查询时需要经过纳税人有效身份认证和识别。

  2.纳税人书面申请查询: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必要性

报送情形

备注

1

《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必报



2

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必报


原件查验后退回,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复印件报送;授权他人代为书面查询时提供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

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条件报送

授权他人委托查询时还应报送

原件查验后退回,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复印件报送

4

由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条件报送

授权他人委托查询时还应报送


5

《涉税信息查询结果核实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条件报送

纳税人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实


6

原涉税信息查询结果

原件

1

纸质

条件报送

纳税人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实


7

相关证明资料

原件

1

纸质

条件报送

纳税人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自行获取的,即时查询。提出书面申请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

  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联系电话】

  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
  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0592-12366


【办理流程】

12.1.2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jpg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

电子税务局

移动终端

自助办税终端

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


【注意事项】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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