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即征即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条件的,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还已纳税款。
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当在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从2021年4月1日起,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况。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首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不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应当自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当月起,停止享受增值税优惠。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 | 必要性 | 报送情形 | 备注 |
1 | 《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 原件 | 3份 | 纸质/电子 | 必报 | ||
2 | 纳税人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 | 原件 | 1份 | 纸质/电子 | 条件报送 | 其他税务机关无法获取相关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或完税证明 | |
3 | 安置精神残疾人的,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 | 原件 | 1份 | 纸质/电子 | 条件报送 | 1.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8级)》,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 | 复印件 | 1份 | 纸质/电子 | 条件报送 | ||
5 | 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复印件 | 1份 | 纸质/电子 | 条件报送 | ||
6 | 当期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的复印件及由纳税人加盖公章确认的注明缴纳人员、缴纳金额、缴纳期间的明细表。 | 复印件 | 1份 | 纸质/电子 | 条件报送 | 每次办理退税时,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申请退还增值税时,不需提供 | |
7 | 当期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纳税人加盖公章的按月为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清单 | 原件 | 1 | 纸质/电子 | 条件报送 | 每次办理退税时,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申请退还增值税时,不需提供 | |
8 | 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 | 条件报送 | 2.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 |
9 | 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的声明材料 | 原件 | 1 | 纸质/电子 | 条件报送 | 3.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 |
10 | 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提供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原件及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 | 条件报送 | 4.资源综合利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原件查验后退回 |
11 | 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以及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 | 原件 | 1 | 纸质/电子 | 条件报送 |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 | |
12 |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业务合同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 | 条件报送 | 5.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 |
13 | 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 | 条件报送 | 6.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 |
14 | 管道运输服务业务合同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 | 条件报送 | 7.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 |
15 | 国内生产企业自产自销铂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原件及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 | 条件报送 | 8.铂金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原件查验后退回 |
16 | 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结算联 | 原件 | 1 | 纸质/电子 | 条件报送 |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报送,原件查验后退回 |
不收费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2)办税服务厅录入相关信息,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审批;(3)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4)本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5)提示纳税人,当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
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
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0592-12366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纳税人申请退抵税(费)额不能大于纳税人已入库税额。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在申报时须将此部分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附表一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列”征(退)税数据中。
6.除出口退税以外,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的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的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办理应退余额的退库。